本报讯 为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为全区改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我区连续12年推行了党建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根据东党办(1999)1号文件《关于对全区1998年党建责任目标年终考核和提出1999年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的通知》要求。区委对1998年党建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年终考核。
这次考核工作本着形式从简、标准从严的原则,采取各条口考评、各职能部门测评、区委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对照1998年初下发的党建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结合年中督促检查的结果,逐项对全区各单位、各党群部门进行考核,评出1998年党建工作的达标单位和未达标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进行表彰并下发1999年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和各党群部门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