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了监督工作实效
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以法律监督带动工作监督,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实效。
(一)围绕经济建设和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依照预算法、审计法的规定,常委会先后三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报告。在听取区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审查批准了1997年区财政决算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常委会审查批准了关于调整1998年财政预算支出的报告,还初审了区政府关于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为本次区人代会审查批准这个报告做了必要的准备。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任会议对加快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常委会对万新地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座谈,对我区精神文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的汇报。去年迎接全国卫生城市检查前,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法,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分成5个专业组,并委托各街代表组组织区人大代表对我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视察。视察中,代表们共提出了83条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这些意见和建议。
政法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消除司法腐败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多次深入到公检法机关和部分基层单位,抓住关键环节进行跟踪调研,了解了我区公检法的工作情况,及人民群众对公检法执法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常委会又听取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河东分局关于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上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指出了司法队伍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对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重点,完善制度,抓好整章建制,提高队伍素质等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常委会的委托,内务司法工委还跟踪调查了公检法三机关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并作了反馈。在区委的领导下,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收到了明显实效。常委会还召开了我区公检法司集中教育整顿成果汇报会。
(二)围绕普法工作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98年是“三五”普法的第三年,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三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就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把普法工作与依法治理紧密地结合起来,向有关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强化执法监督,常委会对深化部门执法责任制,特别是落实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听取了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汇报,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各有关部门的重视。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的安排,常委会对义务教育法、城市规划法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两次执法检查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常委会还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人民防空法、防震减灾法的情况进行了视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去年7月至9月,常委会对我区14个市场进行了调查,认真研究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集贸摊群市场管理情况的汇报,指出了我区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设性意见。这些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三)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危陋房屋改造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全区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常委会对这项工作十分关注,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成片危陋房屋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区政府提前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危改任务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搞好我区危改规划、提高工程质量、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分别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住房制度改革和供热工作情况的汇报。
去年汛期,我国南方、北方部分地区遭受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洪灾。为了使委员们了解区政府在救灾捐赠中做的大量工作,常委会适时地听取了区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
常委会高度重视教育工作。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和素质教育,直接关系到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汇报。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促进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在此之前,对区内一些社区卫生服务网点进行了视察。
实施再就业工程是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对这项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不断探索和总结,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审议质量
人大常委会会议,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我们不断探索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做法,本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确定常委会会议议题。对部分议题,常委会委托主任会议听取汇报。一年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涉及“一府两院”的议题20个。
我们采取了六项措施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一是坚持学法制度。针对审议的议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做到依法审议,依法行使职权。二是拓宽知情渠道,尽力多给委员们提供必要的参阅材料,使委员们能够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三是发挥工委职能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我们基本上做到了每听取和审议一项工作,就组织常委会及有关工委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一次比较深入的调查研究。去年,围绕审议的议题,印发了18期调研报告、35期简报。四是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在组织审议中,保证委员们的发言时间。还邀请有关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使常委会能形成有一定质量的审议意见。五是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审议意见。对重要的审议议题,会后,将常委会的发言及结论意见整理成《审议发言摘要》,印发有关部门,以督促责任部门抓紧落实。六是抓好反馈。组织有关工委对审议的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并将有关部门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向委员们通报。
三、加强代表工作基础建设,代表工作更加活跃
针对换届后代表构成变化大的特点,我们注意从制度建设入手,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做好本届代表工作奠定了基础。
(一)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密切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和选民的监督,坚持常委会主任分片定点走访代表组制度,及时了解代表与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常委会领导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代表组活动。换届后,常委会召开了代表组组长、代表组秘书经验交流会。为了帮助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举办了代表法讲座,并组织区人大代表学习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常委会制定了《区十三届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暂行办法》,印发了《关于保障区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工作时间的通知》,召开了颁发区人大代表视察证大会。区政府还印发了《关于认真接待区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工作的通知》。常委会为全体区人大代表举办了区情报告会,使代表们了解全区经济、危改、精神文明建设及其它重点工作情况。我们通过《河东人大工作》刊物、简报、调研报告及其它形式宣传人大工作,拓宽了代表知情渠道。
(二)精心组织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我们坚持区人大代表活动日制度,结合全区的重点工作安排代表活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争创优秀代表组、优秀代表组秘书活动的安排意见》,组织了开展争创“双优”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各街代表组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代表开展了向选民述职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常委会注意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作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召开前,两次组织河东区的市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听取区政府关于经济、危改等工作情况的汇报,为出席市人代会做了充分的准备。我们还建立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与各街代表组的联系网络,市人大代表可应邀参加街代表组的一些活动。市人大代表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议案或建议的方式,在市人代会期间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经市人大代表呼吁和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努力,去年拓宽改造了天善社大街、民族路、顺驰立交桥、富民立交桥等市政建设工程相继竣工。
(三)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和信访工作。
我们坚持在区人代会前征集代表议案和建议,使一些问题在会前或会议期间得到解决。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区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常委会领导在交办会上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常委会采取委托各街代表组视察、召开代表座谈会、组织部分代表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视察、走访代表组、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办理工作情况报告等形式,加大了对办理工作的检查力度。本次区人代会期间,我们组织了办理代表建议咨询服务活动,区政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现场办理代表建议。常委会领导对信访工作非常重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一年来,共收到群众来信95件,接待来访168人(次),已处理解决261件(次)。
四、依法行使任免权,加强了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力度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
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核,是人大常委会换届后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一府两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核的试行意见》,成立了法律知识考核领导小组,对区政府提请常委会首批任命的34名委办局负责人进行了法律知识考核。常委会在审议通过了区政府34名委办局负责人的任命后,召开了颁发任命书大会。我们还采取多种方法,进一步完善了人事任免工作。
为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根据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河东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意见》,并首次任命了30名人民陪审员。
五、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
我们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等方面加强了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江泽民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若干理论问题学习纲要》,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常委会委员参观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图片展。本届区人大常委会6位主任中有4位是新到人大工作的。为搞好新一届常委会的开局,召开了新老主任座谈会。常委会领导带领各室负责人先后到市内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学习交流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的经验,拓宽了工作思路。我们在机关中还开展了“三讲”教育、学习抗洪英雄、创建文明机关等活动,逐步形成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奋发向上的风气。
二是调整了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换届后,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顾问的工作分工,建立了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城市建设四个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各工委分别制定了工作计划,开展了活动,并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三是开展理论研讨,加大了宣传力度。我们注意学习兄弟城区人大工作经验,并及时对自身工作进行总结。我们把加强和改进人大的宣传报道工作列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常委会副主任主抓此项工作,成立了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措施。去年,反映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两篇稿件获天津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还有加强依法治区和干部交流等6篇稿件分别在《全国人大工作》、《天津人大工作》上刊登;关于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树立人大权威、监督司法机关教育整顿的3篇文章在《人民代表报》上发表。
四是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服务水平。为提高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实行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干部的考核,通过主任办公会定期听取各室汇报,年中督促检查,年底召开总结表彰会等形式,落实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
1999年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将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市、区委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本次区人代会决议,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力度,对我区深化改革、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法律法规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适时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不断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强化依法治区。加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的监督力度,促进“三五”普法、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活跃代表工作,拓宽代表知情渠道,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总结和交流代表工作经验,组织好争创“双优”活动。切实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改进常委会议事办法,试行公开议事制度。采取学习法律知识、组织法律讲座等形式,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自身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继续搞好人大制度的宣传工作。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区委的领导下,更好地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以创新精神,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区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