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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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2632
颗粒名称: 区工商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他题名: 经销者依法赔偿27000元
分类号: D92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工商局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起因商品质量问题的事件被依法调解,消费者一次性获得27000元赔偿。事件起因是南孙庄一名农民购买的木板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使用,双方协商未果后,该农民找到区工商局专业市场所。该所受理此事后非常重视,并派专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在查明原因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费27000元。消费者对工商干部公正执法、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给予高度赞誉。
关键词: 河东区 工商局 消费者 权益

内容

本报讯 区工商局把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做一件大事来抓,目前,他们依法调解了一起因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一次性得到27000元赔偿的事件。
  据了解,本市东丽区南孙庄一名农民孙某,在登发装饰城内购买了价值16400元的漂白曲柳板370张,准备用于家俱制做。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这批木板普遍出现翘皮、变黑等严重的质量问题,以致造成无法使用。对此,孙某找到经营店要求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木板予以退货并得到经济赔偿。虽经双方协商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孙某最后找到区工商局专业市场所,该所受理此事后非常重视,并派专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在查明原因后召集买卖双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经销者一次性赔偿孙某经济损失费27000元,其中包括退货款、误时费和附属材料费用等,孙某对工商干部公正执法、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给予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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