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副书记陈彦云:有创新,才有发展。作为组织工作要达到党的十五大要求的新水平,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跨世纪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最重要的就是要在干部制度改革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努力实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
一是要打破“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框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提出一系列的要求,迫切需要在扩大群众参与的内容和形式上有新的突破。首先,要强化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更新选人观念,扩大选人视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按照制度、规定办事的自觉性。其次,要强化民主意识,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拓宽群众参与选任干部的渠道。第三,要突出群众参与重点,保证群众参与选任干部的连续性。要让群众参与选任干部的全过程,并要形成起到主导决定作用的格局。
二是改变封闭传统的作法,建立“四公开”选拔使用干部的机制。要增强选拔任用干部的透明度,公开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公开班子结构的整体要求;公开拟任干部的个体条件;公开群众参与的情况结果。切实改变神秘化和封闭、半封闭的传统作法,努力实现竞争上岗、自荐、民主推荐、公开选拔任用干部的新机制。
三是改进工作方法,保证扩大民主和党管干部原则的一致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同群众路线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在工作方法上有创新、有突破。要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完善细化民主推荐干部的程序,创造民主推荐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意民主推荐的合理性。
另外,在干部制度改革、创新方面,还要在党政机关内试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积极探索对委任制的领导干部推行任期任届制和试用期制;对中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积极探索民主直接选举的方式,改变套用党政干部的管理模式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办法。真正形成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运行机制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