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法院在违规违纪干警中实行待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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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2513
颗粒名称: 河东区法院在违规违纪干警中实行待岗制度
分类号: D92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河东区法院对于违规违纪干警的处理规定的说明。文章详细介绍了待岗制度的实施方式,包括待岗时间、待岗期间的任务、待岗期满后的考核以及不合格者的处理方式。
关键词: 河东区 法院 违规违纪

内容

区法院在违规违纪干警中实行待岗制度,明确规定待岗时间为1~3个月,待岗期间原工作停止,由政工室对待岗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有关法规制度的培训,同时停发各项奖金、津贴及补贴。待岗期满后,由本人写出待岗期间思想汇报,报院党组进行考核,合格者由院指定有关部门接收试用1~3个月。试用期满后,仍不合格者停止其工作,并限期一个月调离法院,限期调离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知识出处

河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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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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