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须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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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2508
颗粒名称: 申诉须知
分类号: D91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的范围和具体范围。
关键词: 刑事诉讼 检察院 范围

内容

(一)受理申诉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7日内提出的申诉;
  3、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
  4、不服同级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知识出处

河东报

《河东报》

《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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