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做好督促检查工作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秘书性原则。办公室的督查工作首要的职责是为领导提供督查前、督查中、督查后的服务,未经领导授权不直接处理问题。二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即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决策落实的实际,实际情况是什么,就反映什么,防止以偏概全。三是尊重、依靠所属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原则。工作人员在督查活动中,认真听取各级党政领导和主管领导决策落实的职能部门的意见,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问题或有不同看法的问题上,与职能部门认真交换意见,统一认识。除有领导特别交待的重大、敏感问题外,一般不自行到下面进行督查活动。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督查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各项决策得到认真的实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9.什么是专项查办?一般经过哪些程序?
决策督查与专项查办是督促检查工作的两个有机整体,专项查办是协助领导对某些具体问题进行查处解决。一般经过四个程序:一是立项。对领导批示要求查处的问题列为领导批示查办件,对督查部门或人员从有关材料中选择的问题,在报请领导审批同意后,列为主动查办件。查办事项立项后,要马上提出拟办意见并及时向承办单位发出通知。二是办理也称催办。一般在查办通知发出几天后,电话询问承办单位是否收到和考虑如何处理,以后视情况催办并做详细记录,承办单位一般在两个月内办结并作出报告。三是办结。专项查办有了结果后,承办单位要及时向上级作出书面报告,对查办件中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明确答复,不能说明查办结果的材料不能作为办结报告上报。四是立卷归档。交办单位收到上级的查办结果报告后,进行认真审核。符合要求的,在报请有关领导同志审阅同意后即可结案。属于领导批示件的,必须将查办结果报送原批办领导同志阅知,领导审查后没有新的批示意见,即可归档。专项查办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及电话记录的正文和底稿要保证其完整性,不可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