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基本任务,共受理各类案件21471件,比前五年增加42.4%。办结21247件,年均递增9.15%。
一、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37件,审结1964件(含旧存),结案率为101.39%,判处罪犯2346人。我们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一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五年共审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507件,判处“黄、赌、毒”案件39件,对561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五年间惩处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罪犯78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1万元。及时审结了均属我市首起的商业受贿案和侵占案,对购买、持有假币和虚开、伪造增值税发票以及虚报注册资金等经济犯罪,除科以刑罚外,还注意运用罚金等附加刑,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三是,认真贯彻“两法”,保证案件质量。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刑均衡、罪刑平等”三大原则,切实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没有发生一起错案。
四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审判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来,召开公判大会28次,旁听群众5万余人次,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大造声势,教育了群众,扩大了“严打”战果。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合法,服务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一)正确处理民事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2132件,年均递增5.94%,其中离婚案件5872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48.4%,居首位。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239件(含旧存),结案率为100.88%。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375件,审结2401件,结案率为101.09%(含旧存),诉讼标的额达22677万元。
(三)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受理各类行政案件90件,其中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营业执照、不服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等均属我市首起成讼案件。审结86件,结案率为95.56%。在已结案中,维持行政机关处罚的25件,占29.07%;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处罚、处理决定的6件,占6.98%。办结拆迁行政执行案件1126件。院行政庭连续四年被区评为城市建设先进集体,1996年被市高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四)进一步加强执行、告诉、申诉工作。五年间收立执行案件4753件,办结4366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10万元。
在信访接待中,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26830人(件)次。审结申诉、再审等案件191件。1997年被市高院评为法院系统“文明接待室”。
三、认真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全面加强法院自身改革
我院将部门执法责任制同法院审判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形式明确执法责任,定期进行考核。一是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先后制订《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错案责任追究程序》。几年来,共有43件案件分别被评定为错案、差错、偏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二是实行了当事人随案评议监督法官的制度。三年来,共回收《评议表》3214份,满意或基本满意率每年都在99%以上。三是院长坚持每周半天接待当事人的制度,五年共接待来访者2000余人次。四是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自觉接受区人大代表的监督。五是聘请24位区政协委员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对审判人员进行执法执纪监督。
认真搞好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一是,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二是,强化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作用。三是,强化庭审功能。四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庭审模式。同时,我院注重从理论上对审改中出现的问题及法律依据进行探讨。去年召开了审改理论研讨会,有8篇选入《天津审判方式改革研讨会论文集》并被推荐到最高法院,其中1篇被最高法院评为二等奖,2篇评为三等奖。
为保证部门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我院将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人事管理中,建立健全与《法官法》相配套的考试、考核、培训、奖惩制度。在录用干警中,坚持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使一批优秀青年加入干警队伍。
四、加强法院建设,创建文明机关,确保严肃执法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我院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引导人,认真贯彻《法官法》,开展了以讲政治、讲作风、讲纪律、讲奉献、创文明机关、创优秀业绩,让当事人满意在河东法院为内容的“四讲两创一满意”活动。制定和实施了《贯彻思想政治工作“一岗两责”制度的若干规定》,成立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总结出四十余条审判忌语。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先后有5名违法违纪的审判员被免除或撤销职务,清除出法院。
几年来有50项(次)、13个先进集体、151人次受到国务院、市委、区委、市政法系统、市高院表彰奖励。1997年我院被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机关。
(二)加强业务素质建设,提高干警的审判水平。坚持业务学习和专题培训,支持鼓励审判人员参加各种文化学习,现有研究生结业3人,大本学历36人,大专学历128人,占全院总人数的91.8%;注重提高审判人员调研能力,坚持理论调研指导审判实践,1994年以来,在我市法院系统中连续三年被评为第二名;实施“培养优秀法官人才工程”。通过庭审观摩、法律文书写作讲座、庭审记录竞赛、卷宗装订评比等活动评出优秀法官人才。
(三)加强法院物质建设,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购置电脑17台并实现了微机联网;重新整理7万余宗案卷,一举跨入市一级档案管理达标单位;设置了浴室、体育健身房及图书室,坚持定期为干警体检,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干警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
今后,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积极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将我院建成公正、文明、高效、廉洁的审判机关,以崭新的姿态迈入二十一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