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河东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常委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自1993年2月换届以来,在中共河东区委的领导下,在全区人民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贯彻实施,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扎实工作,不断探索,在历届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五年来,常委会把法律监督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法律监督带动工作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
(一)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评议。
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对《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食品卫生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28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进行执法检查”的安排,结合我区的实际,采取检查一部法律实施情况评议一个部门工作的方法,每年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常委会在连续四年对环保法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于1996年对环保部门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了6个重点企业的环保工作,召开了30余次座谈会,258名代表视察了44个企事业单位。评议中,代表们围绕如何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连续三年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1996年下半年,围绕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的集贸摊群市场管理工作开展了检查评议。代表们从提高认识、搞好规划、理顺体制、依法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司法机关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1994年至1995年,相继开展了对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工作的执法检查和评议。为巩固评议成果,常委会分别制定了对“两院”加强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常委会定期组织区人大代表旁听法院的开庭审判,对区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围绕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围绕全区的经济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确定议题,适时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1次、主任会议48次,加强了对全区重大事项的监督。
依法做好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经济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第四季度,常委会都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和调整预算的报告。为了贯彻好审计法和预算法,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批准了河东区1995年财政决算,实行了先听取财政审计报告,后批准财政决算报告的审查方法,进一步加大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的力度。
常委会十分重视我区的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995年3月,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了我区商业、街道、校办、民政所属的20个企业,对区属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了使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主任会议适时地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转变职能、执法部门为区街企业服务情况的汇报。常委会还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房地产开发,区法院关于经济纠纷的审判工作情况等汇报,对全区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1995年5月,常委会在昆仑路街召开第22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情况的报告,视察了昆仑路街文明楼栋、文明家庭,听取了部分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军警民共建活动,创建文明单位情况的汇报。
(三)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1994年,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全区的危改施工工地进行调查,了解危改工程进度情况,并走访了拆迁户居民和有关单位。在此基础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危陋平房改造情况的汇报。常委会重视和关心人民生活,每年都要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主任会议还适时地听取了区政府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的汇报。1995年7月,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常委会任命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区检察院关于查处大案、要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还听取了我区的环境卫生管理、防汛、“严打”、市场物价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情况的汇报。
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4人次。其中,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18人次,区政府工作人员83人次,区法院工作人员60人次,区检察院工作人员13人次。另外还撤销了1名有严重违法行为干部的职务。
二、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区
1995年以来,常委会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全区国家机关实行了部门执法责任制。经过三年的工作实践,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不断推进了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
1995年2月,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国家机关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决议》。为贯彻《决议》精神,常委会按照全面推开、突出重点、1995年起步、1996年完善、逐步深化的工作思路,搞好总体推动,加强监督检查。常委会把21个有处罚权的部门作为重点,逐个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推动了全区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常委会及时总结“一府两院”及所属部门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多次召开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交流会。1997年2月,召开了全区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表彰大会,对由区人大代表评选出的7个部门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推进依法治区是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方针的重大举措。常委会在听取区政府关于“三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三、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一)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
区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以街为单位组建了代表组,成立了代表小组,制定了学习和联系选民活动等制度。为便于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常委会制定了《河东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持证视察办法》,自1996年4月以来,建立了区人大代表双月活动日制度,使代表活动做到了经常化、规范化。常委会注意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与代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年都为代表举办法律、法规讲座,还利用《河东人大工作》刊物,加强对代表工作的宣传,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
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到自己所在的代表组和选区联系代表和选民,了解社情民意。为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在全区18个街设立了代表信箱。驻会主任坚持分片定点联系代表制度,每半年深入到代表组走访代表,征求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活跃代表工作。
发挥代表作用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为便于代表知情议政,常委会坚持为代表提供信息资料,坚持每年召开区情报告会,组织代表听取区政府关于经济运行、危改等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我区经济建设、深化改革以及人民群众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常委会还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了为河东经济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为推动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在纪念区人大常委会建立15周年大会上总结了15年来代表工作的经验,并为当选三届以上的区人大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为宣传代表事迹,编撰了《代表风采》一书。常委会还积极配合市人大河东区代表团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我区的教育、城建等工作进行视察。促使拓宽唐家口地道、治理热电厂吹灰坑、改造复兴庄北街、修建程林庄和卫国道铁路地道、建设天津站广场人行天桥等问题得到了解决。
(三)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重视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为使代表议案和建议得到落实,常委会坚持每年都委托各街代表组组织代表视察办理工作情况,并及时征求代表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常委会会议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同时,还对区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
常委会把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民主渠道。五年来,常委会共收到群众来信453件,接待群众来访1229人次。群众在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妥善处理。
四、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大的宣传工作。1994年4月,区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常委会还召开了纪念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40周年大会,开展了人大工作理论研讨。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加强思想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等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报告,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研讨。在机关中进行了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了“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等活动,加强了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风气。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常委会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五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经常深入到全区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供了必要的情况。
四是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开展人大工作,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继续建立了内务司法、财政经济、城市建设、教科卫四个工作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增设了代表联络室。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加强工作联系制度》、《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案)》,制定了《区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等规定,常委会的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机关实行了公务员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年来,我们在做好人大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第一,紧紧依靠和主动争取区委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
第二,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同时又包含着支持和促进。人大与“一府两院”在工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对促进全区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
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工作,始终把代表工作列入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由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分管代表工作。
第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条件。
新的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了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常委会加强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扬“团结、务实、创新”工作的作风,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全区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常委会如何更好地行使职权,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以及各项事业中的作用,还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我们衷心地希望各位代表对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予以审议,提出意见。
各位代表,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任期已经届满。这次大会将选举产生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我们相信,新的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区委的领导和各有关方面的支持下,依靠全体区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继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我区跨世纪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