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199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国发[1997]33号)及津政发[1997]60号要求,我区1997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1997年大检查主要采取重点检查的方法进行,检查面不低于40%。从10月15日起至1998年春节前为重点检查阶段。我区各检查部门已精心组织业务素质较好的检查人员240名,组成108个检查组。按检查计划实施检查2500个企事业单位。1998年春节后至1998年3月底为整改建制阶段,针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加强管理。
10月30日区长办公会议明确指出,1997年大检查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规定,各部门检查人员要自觉地做到不吃请、不受礼、秉公执法、不循私情。对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和违法乱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检查部门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把检查与服务结合起来,共同完成好大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