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袖清风”最早出自元朝《次韵吴江道中》一诗:两袖清风身欲飘,杖藜随月步长桥”。原来是形容迎风走路轻快飘洒的样子,后用来比喻为官清廉或表示贫穷,手头没有一点积蓄。明朝于谦《于忠肃集·入京》一诗中的“两袖清风”就是属于后一种的意思。
于谦,浙江钱塘(现在杭州市)人,是明朝著名的民族英雄和诗人,曾先后任巡抚(河南、河西)、兵部尚书等要职。他生活在明朝日趋哀落之时,朝廷政治腐败,社会上贪污贿赂成风,引起了人民的不满。于谦在任时,不仅平反了许多冤案,救济了许多灾民,还保持一身廉洁,从不巴结权贵。那时,各地的官僚进京朝见皇帝时,大都要从老百姓身上搜刮大量诸如绢帕,蘑菇、线香等土特产品献给皇帝和朝中权贵。而于谦在从山西巡抚调任京城时,却什么礼品也没带。有人奇怪地询问他为什么不带礼品,于谦笑着举起两袖道:“我带有‘两袖清风’已足矣。”随后,于谦又作了一首《入京》诗作为回答。诗的原文是:“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仅为殃;清风两袖朝无去,觅得闾闫话短长。”鞭挞了送礼受贿的行为,表现了他不愿意同流合污的高尚情操。此诗一出,众人也无不为于谦那种高风亮节和为官清廉而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