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区环卫局制定了创文明单位,建文明班组,做文明职工活动的具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即党政领导两岗同责,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奖同罚;创文明单位,文明职工要达到90%以上;建文明班组,总数要达到100%;对文明职工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升降考核。
这个局研究决定,年终局从自有资金中提取精神文明奖,凡年度内保持文明职工称号的职工,一次性奖励200元,年度内曾被取消文明职工称号的免发文明奖,被评为文明职工标兵的奖励500元,被评为最佳文明职工的奖励1000元并向上浮动一级工资(一年),另外,局拿出4万元奖励文明先进单位和班组。同时局设立“两岗同责奖”,年终经过考核达到标准的单位,向支部书记、队长发“两岗同责”奖。职工在单位、社会做好事,见义勇为,捡金不昧,助人为乐以及在社会上为局争得荣誉的职工,由文明办给予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5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