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国租界的疯狂掠夺(上)
1.征收苛捐杂税,进行盘剥与压榨
比国租界工部局下设捐务处,通过捐税进行掠夺。苛捐杂税,五花八门。如车捐、浮房捐、土地捐、码头捐、酒业捐等。凡经过比租界的各种车辆都得上捐,无纳捐执照者,一经查出,除补捐外,还加罚三倍。自“租界”划定后,即令居民持原房契到比国租界工部局重新登记纳税,换成比国领事馆签发的房地产登记证。同时规定比国租界工部局有征用中国人房地产的权利。由于进出口商业逐渐发展,利用比租界内海河沿岸的码头进行装卸,捐税收入日渐增多,码头成为比国租界当局主要掠夺的地盘。此外,农田每亩一年要缴地捐五元;浮房每月每间缴纳五角;酒业捐更甚,其捐率按“甑”为单位,一面“甑”每月缴捐白银五十两,后折合银元计征,大约在七百银元以上。
2.出卖租界土地,便利其它帝国主义掠夺
由于比国租界地势偏僻,又无意兴修,比国租界当局却以出卖土地为其生财之手段。它将界内土地划为三等:沿河一带为一等,每亩地价三千元;河沿与大直沽的中间地带为二等,每亩地价二千元;邻近大直沽一带为三等,每亩一千五百元。公然以出卖我国的土地,为其坐收渔利。如,比国租界当局把我国土地180亩,卖给英国和记洋行建厂,地内所有居民房屋均被比国租界当局勒令拆迁。给居民拆迁费为数甚徽,而比国租界当地局却攫取地价达54万银元之多。
3.贩毒聚赌,为害一方
比国租界当局还在租界内,开设鸦片烟馆,开灯供客,熬煮鸦片烟膏贩运各地,使中国人吸毒成癖,倾家荡产,卖儿卖女。同时设赌场,比国工部局从中抽头,受害的中国人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