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稳定,促发展,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
1996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执行等各类案件4624件,比1995年4328件上升6.8%。全年共审结、办结各类案件4441件,比去年同期上升6%。全年上级法院变更各类上诉案件25件,占结案总数的0.562%,比去年同期下降了一个百分点。
(一)积极开展“严打”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18件,审结390件(含旧存),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5.83%和8.03%。对131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判处了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去年同期提高36.64%。选择46件典型案件召开宣判大会6场次,宣判罪犯60名,旁听群众达2000余人。在“严打”中,深入开展了扫黄斗争,打击危害精神文明建设的犯罪,净化了社会环境。同时还依法严惩了一批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并依照《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审理了一批侵占、商业受贿、挪用资金等新类型犯罪案件。
(二)及时妥善处理民事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全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680件,审结2615件,比上一年分别提高20.85%和16%。民事案件中居第一位的仍是离婚案件,共1344件,比上年上升19.79%。
(三)坚持在执法中服务,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1996年新收加上旧存共有各类经济纠纷案件547件,审结477件,结案率为87.2%。收案中居前两位的仍是购销合同和借款合同,分别是321件和57件。我们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四)认真贯彻中政委《关于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调整行政关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7件,比上年增加5件。审结16件,结案率为94.1%。收立行政执行案件264件,办结216件。在收案中有不少属我市首起成讼案件。如不服工商机关变更营业执照的处理决定、不服因嫖娼被收教案件等。
(五)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执行、告诉、申诉工作。
二、不断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院在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了部门执法责任制。主要完善了四项制度:一是重新修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继续执行《主审法官责任》。三是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进一步健全院内外监督机制。(1)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2)聘请24位区政协委员为执法执纪监督员,进行执法执纪监督。(3)在各庭坚持每季度评查案件的同时,坚持实行告申庭评查案件质量、研究室评查法律文书质量等监督。(4)坚持每周四院长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发现案件审理中的差错及时纠正。(5)改进了当事人随案评议制度。将过去对案件当事人回访作法,发展为请当事人对审判人员“是否接受吃请”等18项内容给予评议,填写《评议表》,对违法问题予以监督。并由纪检部门负责收取、定期通报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处。1996年,反馈回来的《评议表》2269份,满意率达99.2%。
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实现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统一
为强化庭审功能,我们要求,凡具备直接开庭条件的,一律直接开庭,庭审要求做到事实清楚在法庭,是非明确在法庭,公正裁决在法庭,使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为提高庭审质量,各业务庭实行庭长旁听案件公开审理进行考评的作法,帮助审判人员积累“直接开庭”的经验,“直接开庭”率不断提高。
为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当事人的举证和应诉能力。印发了“应诉须知”、“各类案件举证须知”和“举证范围”,由专人负责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等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的庭前培训,从而强化了当事人举证能力。
为强化合议庭作用,注意加强合议庭审判组织的建设。要求合议庭成员必须亲自阅卷、参加庭审和评议,出现错案,合议庭成员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为强化审判委员会职能,我院重新修订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实行了审判委员会委员以旁听案件的公开审理考评审判员、助审员的制度。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驾驭法庭能力等20个细目,逐项进行考核,从而提高了审判人员驾驭法庭的能力,促进了庭审活动的正规化、规范化。
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96年,我院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法制宣传、教育。配合“严打”斗争,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庭审中,通过选择典型案例,适时召开公判大会,以案讲法,教育群众。
(二)做好少年犯和被判缓刑人犯帮教工作。针对少年犯多为辍学、无业少年的特点,我院聘请20余名有着多年从事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街道干部为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特邀陪审员,请他们帮助做好本辖区内少年犯及释放人员的监督和帮教工作。
(三)坚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我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坚持深入街道、企业,接待来访群众,咨询服务。及时调解民事纠纷,建立了审判人员指导调解委员会工作联系制度,举办了《民法通则》、《继承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挥调解人员的作用,使大量的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深入一处,宣传一片,保一方平安。
(四)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我院针对审判中发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漏洞,积极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58件,为消除隐患、预防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五、坚持“两手抓”,认真搞好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院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建设。落实江泽民“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精神,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对干警进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提高法官政治素质。
根据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和市、区委及市高院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我院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中政委提出的三条禁令,狠抓了科级以上干部反腐倡廉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了处级以上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由于我院狠抓干部廉洁执法教育,当事人投诉审判人员审判作风、违纪问题的信访、函件逐渐减少,感谢信、表扬信、锦旗、镜匾越来越多。一年来,共收到表扬信、锦旗、镜匾77件次,拒收礼品折合现金29240余元。
(二)加强业务学习,搞好业务调研,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注意抓紧、抓实业务学习,对疑难案件的研究和专题培训,选择典型案件进行观摩。抓住目前审判实践中“新、难、疑、热”案件以及执法过程中的交叉点进行调研和业务研讨。针对盗窃案件始终占刑事案件首位的特点,召开“审理盗窃案件”研讨会。今年我院上报市高院调研论文78篇,案例34份,提高了理论水平和办案技能。
针对书记员庭审笔录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快、准、清、全”的记录标准,并举行了书记员庭审记录比赛,收到较好效果。区人大代表对民一庭15件案卷阅卷评查后,认为记录水平比往年有了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