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区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元月底召开,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是区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的基础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使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帮助政府推动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几年来围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和如何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活动,区人大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履行代表的职责,主要是依据宪法和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此,他们围绕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素质,坚持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换届后,结合代表工作的实际,从学习《代表法》入手,请有关专家、部门领导为全区的人大代表进行《代表法》的讲座。在不同时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规讲座,受到代表们的普遍欢迎。为了使代表有的放矢地学习各种法律、法规,他们为代表组征订了有关法律书籍,区人大常委会创办的《河东人大工作》每期刊物上,刊登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这些做法,提高了代表素质,增加了代表依法监督的意识,促进了我区依法治区工作。
二、交流代表工作经验,推动代表工作的开展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开展代表活动是人代会工作的基础与延续。几年来,区人大结合换届后代表变化情况,适时召开新老代表座谈会和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请老代表畅谈工作体会和收获,介绍他们的工作经验。九五年结合纪念区人大常委会成立十五周年纪念日之际,召开了区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1991年以来,坚持在每一期的《河东人大工作》刊物开设专栏刊登代表的事迹材料,代表组秘书做好秘书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大大提高了代表组秘书的积极性和做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涌现了不少的感人事迹。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
在闭会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视察活动既有利于实施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活跃了代表工作,也是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要工作形式。几年来,区人大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了代表视察活动。
一是围绕着常委会和全区的工作重点开展视察。对全区经济工作运行情况的视察、对区城建情况的专项视察等。近几年,通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提议案和建议,先后解决了万辛庄灰坑污染的治理,建立了森林公园,拓宽了华昌大街、大直沽五号路,带动了危房改造。二是区城性视察。以代表组为单位就地区性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三是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视察。如围绕《教育法》、《消保法》、《环保法》、《交通管理责任制》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代表进行视察。四是代表个人的持证视察,在走访选区和选民的基础上,根据大家的意见、代表个人持证或以代表小组的形式进行视察,如关于中小学校门前交通堵塞、职工上下班乘车难、面粉供应难等问题进行视察。
四、规范代表活动制度,为代表履行职权创造条件
为了更好地做好代表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建立每双月一次代表活动制度。在区人代会期间,为了发挥人民代表的监督作用,为他们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在实践中还探索了一些新的方法和途径。如为区人大代表举办区情报告会,区政府报告半年来的政府工作情况等。为了更广泛联系人大代表,根据《天津市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等,每半年驻会主任和人大常委委员坚持走访各代表组和代表,听取大家的意见。为了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区人大认真办好《河东人大工作》刊物,各街代表组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代表们先后就城市建设、外地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居民住宅工程质量、低洼地区居民遭受雨水淹泡等问题,全面地向市、区有关部门反映,有力地帮助政府推行工作,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