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爱国主义教育乡土史料(选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0489
颗粒名称: 河东区爱国主义教育乡土史料(选载)
分类号: K25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俄租界是1901年划定的,俄方在租界内设立了领事馆、花园、兵营、官邸等殖民统治机构,并制定了《天津俄租界现行法律》行使特权,包括政治、经济、军事、警察等权力。租界内华人受到各种限制和剥削,例如买卖土地需呈交领事馆审批并缴纳例税,犯罪或妨害治安的中国人由俄国领事馆审判等。
关键词: 河东区 爱国主义 乡土史料

内容

(七)俄国租界的殖民统治机构
  1901年3月22日,天津俄租界正式划定,俄方宣布俄租界属于俄侨的“自治区域”。沙俄领事官来觉福在租界东区海河渡口附近(现河东区十一经路大光明桥旁,市乡镇企业局处),建造一所方形大楼作为领事馆。在领事馆对面(今南二仓库处)强占了粮商冯家坟地七十三亩作俄国花园。花园中央建有一座覆盖铜制圆顶的“纪念堂”,堂下埋有俄军尸首,堂前竖一座汉白玉雕刻的纪念碑,用以“纪念”庚子战役阵亡的侵略军。在领事馆北侧,还建了俄国兵营和武官官邸。在天津东站附近设立俄国工部局,在六纬路(现公安河东分局处)设立了工部分局。工部局长是惹勃拉斯基,还有督察长、警务处长等人,都是久经训练的特务分子。沙俄虽标榜租界行政自治并设立委员会,由中俄两国居民中选出五人组成执行机构,但其中两名华人都是他们指定的封建买办,其余三人都是沙俄贵族。董事长则由俄国领事兼任。租界内除驻扎俄国军队外,还雇用华警(即巡捕)四百多名,任意欺压中国人民。
  俄租界当局通过“治外法权”,制定了《天津俄租界现行法律》,以行使其政治、经济、军事、警察等特权。文中规定:租界内华人买卖土地须呈交领事馆审批,并缴纳例税;农民租种少量土地也须纳税,受地主和租界当局的双重剥削;犯罪或妨害治安的中国人,由俄国领事馆审判;俄国警官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国人不得在租界内葬埋坟墓;无职业者和乞丐不准留在租界之内;行商小贩未经当局批准,不得营业;还有许多强加在我国人民头上的条款,以加强沙俄在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的统治。

知识出处

河东报

《河东报》

《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阅读

相关地名

河东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