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信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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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河东报》 报纸
唯一号: 020720020230000077
颗粒名称: 知识信箱
分类号: D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初始土地登记是普遍登记,变更土地登记包括土地权利的设定、变更和注销登记。他项权利是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以外的权利,私房交易、赠与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需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申请土地变更登记。
关键词: 河东区 知识信箱 土地登记

内容

1.问:什么是初始土地登记?
  答: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普遍登记。
  2.问:什么是变更土地登记?
  答:变更土地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以外的土地登记。它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3.问:什么是他项权利?
  答:他项权利是指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包括抵押权、承租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
  4.问:如何办理申报建筑前的用地权属审核?
  答:凡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申报建筑(拆、改、建),无论属市或区审批项目,均须先由区规划土地管理处审核确定用地权属和范围。
  5.问:办理私房交易、赠与土地变更登记应提供的证件资料有哪些?
  答:私房交易、赠与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当事人双方须交验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图章及其他证明文件。需持有房管局产权科开具的《天津市房产交易批准通知》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

知识出处

河东报

《河东报》

《河东报》是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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