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
国务院总理李鹏1991年5月24日上午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了加强土地保护工作的问题,决定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子为全国“土地日”。会议经过讨论决定,为了深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的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
自1991年起至今是第六个“土地日”。前五个“土地日”的主题分别如下:
1991年“土地日”的主题是“土地与国情”。
1992年“土地日”的主题是“土地与改革”。
1993年“土地日”的主题是“土地与经济”。
1994年“土地日”的主题是“土地与市场”。
1995年“土地日”的主题是“土地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