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淄公路东14村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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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唯一号: 020634020230000283
专题名称: 津淄公路东14村
文件路径: 0206/01/object/PDF/020610020230000037/001
起始页: T00056_00.pdf
专题类型: 区域

专题描述

1949年10月1日后,境内津淄公路东14村仍隶属天津县第五区。 1953年5月20日,天津县建制撤销,天津市津西郊区建立。同年7月实行区、乡、村制,分别设立区人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委员会和村公所。津淄公路东各村分属大任庄、张道口、大寺、大芦北口、南里八口5个乡。 1956年6月,津西郊区建制撤销,建立了天津市西郊区人民政府,境内津淄公路东各村隶属西郊区人民政府。 1958年8月,西郊区建立了“东风”、“红旗”2个人民公社,境内14村属东风人民公社,也称东风乡,实行政社合一的领导体制。原各小乡建制撤销,津淄公路东14村分别建立了东风人民公社第一、二、三联村生产大队。 1958年9月26日,撤销西郊区建制,境内3个联村生产大队随东风人民公社并入南开区。1959年3月,境内3个联村生产大队,分别改为大任庄、大寺、大芦北口3个管理区。管理区为公社派出机构,建立工作委员会,简称“工委”。 1959年5月4日,东风人民公社更名为卫南人民公社。1960年10月,境内的3个管理区随卫南人民公社划归和平区。1962年1月恢复西郊区建制,卫南人民公社隶属西郊区。 1963年1月,卫南人民公社及管理区建制撤销,境内津淄公路东的12个村分别建立了大任庄人民公社和大芦北口人民公社,实行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3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分别设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和生产队队委会。 1964年12月,大芦北口人民公社扩大,更名为大寺人民公社。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社队纷纷更名,人民公社各级党政领导受到冲击,生产工作由临时组建的生产班子负责安排。1967年10月,大寺人民公社建立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1968年2月建立大寺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对公社各项工作实行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各生产大队也相继建立了革命委员会。 1980年4月,撤销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大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各大队也改革委会为管委会。1983年6月,将人民公社管委会改为大寺乡人民政府,生产大队建立村民委员会。 1995年12月5日,经市政府批准,大寺乡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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