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10日石家大院被列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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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西青文史第十册》
唯一号: 020632020230001466
事件名称: 1987年7月10日石家大院被列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文件路径: 0206/01/object/PDF/020610020230000032/001
起始页: T00099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7月10日
发生地点: 西青区

事件描述

1987年7月10日西青区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上,石家大院被列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管理,决定由市、区主管部门投入资金逐步开始保护性维修复原,并移交给西青区文化局管理,将来辟为博物馆。

知识出处

西青文史第十册

《西青文史第十册》

本书收入文章16篇,包括西青区重要的古代遗址,古代墓葬,杨柳青庙宇的来历和传说,魅力名镇杨柳青,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家大院,独具特色的天津热带植物园,精武精神、浩然长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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