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6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以津检[1999]29号文确定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为市检察院建立的“重点联系服务单位”之一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西青区年鉴2000》
唯一号: 020632020230000823
事件名称: 1999年7月26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以津检[1999]29号文确定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为市检察院建立的“重点联系服务单位”之一
文件路径: 0206/01/object/PDF/020610020230000019/001
起始页: T00178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9年7月26日
发生地点: 西青区

事件描述

1999年7月26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以津检[1999]29号文确定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为市检察院建立的“重点联系服务单位”之一。此次“重点联系服务单位”是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选出,共计20个(机构)。

知识出处

西青区年鉴2000

《西青区年鉴2000》

本年鉴记述了1999年度天津西青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基本状况。设有区情要览、大事纪要、特载、专文、政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权、政法、军事、农业、乡镇企业、商业、综合经济管理、金融、城乡建设管理、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22个类目。

阅读

相关地名

西青区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