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陋俗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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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27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陋俗禁忌
分类号: K892.29
页数: 2
页码: 437-43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旧式和新式婚姻生育及诞辰习俗,包括迷信、陋俗、禁忌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陋俗 禁忌 李七庄乡

内容

一、陋俗
  迷信 解放前,生产力低下、科学文化落后、陈规陋习很多。敬鬼神,信奉黄(黄鼠狼)、狐(狐狸)、柳(蛇)、白(刺猬)、灰(鼠),敬之若仙;算命相面,批八字,看风水。认为人有“魂灵”,小孩啼哭嗜睡,认为是被鬼神摄去灵魂,张贴“天黄黄、地黄黄,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一类的招魂贴,由奶奶妈妈拿着孩子的衣服去叫魂。或请巫婆“看香”,耗费钱财,延误病情。家有灾难或病人,则认为得罪了神灵,或坟地风水不好,求神拜佛,烧香还愿,迁徙坟地以乞求神灵,甚至求神请巫婆、神汉、道士赐给圣水仙土。遇到旱涝,虫雹风等自然灾害,便去求龙王、求神佛。
  建国后取缔了反动会道门,大力破除迷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封建迷信之风收敛,但有些迷信活动并未根除。
  赌博 解放前赌博之风盛行,斗纸牌,掷骰子,推牌九押宝等均有活动。尤以春节或农闲时最盛,有人因此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建国后政府禁赌取得显著成就,但70年代以来赌博之风回潮,打麻将,推牌九,掷骰子,游手好闲者以赌为业,且赌资巨大,政府予以禁止并严厉打击。
  缠足 民初以前,妇女从六七岁开始缠足,脚趾骨变形终生不能恢复。成为中国妇女的一大灾难,辛亥革命后政府禁止妇女缠足,并下令缠足妇女放足,形成老年妇女中部分人的“半大脚”。建国后彻底铲除了缠足恶习。
  歧视寡妇再婚 建国前,寡妇被说成“妨人精”“扫帚星”,若想改嫁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歧视。改嫁从说亲到结婚不得超过一个月,寡妇到男家前先到村边楼抱大树,以防再去妨死后夫。随娘改嫁的孩子同样受歧视,被蔑称为“带犊子”“拖油瓶”,要改随继父的姓。进家时要从墙头上翻进院后才能进屋。
  二、禁忌
  解放以前,乡内禁忌很多,带有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
  婚丧禁忌 男人死了,其妻决意不改嫁可随送丧之人进墓地。如果进了墓地,就不能再改嫁。父母亡故不过“五期”,孝子不能到别人家作客。过春节不能到别人家拜年。并不准贴红纸对联,只能贴兰纸对联。忌孕妇进墓地。
  议婚禁忌 犯属相俗称“金鸡怕玉犬”,“鸡猴不到头”,“白马犯青牛”,“羊鼠一旦休”,“蛇虎如刀锉”,“龙兔泪交流”。魏姓忌与姓朱、马、羊、郎、毛、苟的结亲;而姓朱、马、牛、羊、郎、毛、苟的忌与郭姓结亲,怕被吃掉。成婚之前忌男方向女方送梨。忌正月提亲,正月提亲死媒人。
  其他禁忌 孕妇不能坐在产妇的炕上,因这样会叫别人的新生婴儿把产妇奶水带走,孕妇不能进入正在兴建的房基地。忌姑姑迎亲,忌姨送亲,“姑不迎,姨不送,姑迎姨送,姥姥舅舅得场病”。忌出嫁的女儿在娘家过春节、初五、正月十
  五、腊八。
  忌借尿布偷尿布俗称尿布为“褯子”与“借子”同音。忌孩子生疹子时烙饼。
  除夕至正月初五忌说“完了”“没了”等不吉利之言;忌二月二动刀剪;忌正月剃头、做针线活;忌招待客人单数菜肴;忌吃饭时叼筷子或用筷子敲碗碟;忌盖新房低于或高于两邻。忌院门对着房屋烟囱、大道及大门。忌妇女寡妇进盖房工地,忌单日搬入新屋。忌屋内盘炕过中檩。忌接房时往西接,俗称接东不接西,接西死前妻。忌茶壶嘴对着客人,忌客人在时扫地。忌烧剪掉的头发,否则被认为是对父母不敬。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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