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丧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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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26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丧葬习俗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4
页码: 433-436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传统丧葬习俗和新式丧葬习俗在中国的不同表现和习俗,同时还有其他的丧葬习俗。
关键词: 丧葬习俗 民间习俗 李七庄乡

内容

一、传统丧葬
  小殓 俗称“停床”,弥留之际,亲属为其穿上寿衣,俗称“装裹”,抬放在床板上,晚辈守候在身旁,谓之送终。“停尸”要“铺金盖银”,头枕莲花枕,双脚下置脚枕,点长明灯焚香烧纸上供。屋内镜子须全部翻转或蒙盖,上床板前死者身上摆七星钱,一手中放一个烧饼,口中放一枚铜钱,胸部放一枚铜钱,口中所含之钱要在入殓时取出。绝气后,长子手持一饭勺,边敲门框边呼“爸妈,上西天择好道走哇”。三呼之后亲属方可痛哭。
  报丧 人死后,即于大门前挂桌前纸。用灰纸或白纸,每张纸分四段相连,其张数与死者年龄相等,或取整数(如死者七十九岁,纸放八十张),在门口放时按男左女右挂出。随即派人分头报丧,如死者是女性要立即通知娘家,共商后事。死者子女逢人磕头,“孝子头满街流”,替父母赎罪。
  奔丧 长辈去世,子女应火速奔丧。至亲一进村便放声大哭。乡邻亲友携纸钱前往“吊唁”,俗称“吊纸”。死者入棺前吊唁者多为女性,由儿媳女儿陪灵。入殓后男性亲友吊唁,由男性遗属陪灵。
  戴孝 嫡系子孙披麻戴孝,旁系子孙只戴孝。嫡长子长孙的孝帽上有结,孙子的孝帽上有一个红绒球,曾孙的孝帽上有两个红绒球。外孙子则挂兰绒球,未婚亲属的孝服均以红色为标志,女婿的孝服为漂白布缝制。
  报庙 长子手持面罗,内装麸皮、酒和黄钱纸,其它亲人随其后痛哭前行到土地庙祭祀,一日三次报庙,直到入棺为止。参加者脱掉一只鞋,父母都已亡故则要脱掉两只。
  入殓 人死后第二天中午或下午入殓。入殓时用红布铺棺材里,众人遮住阳光,长子抱头,小儿子抱脚,其它按顺序分别抱有关部位,将死者稳入棺内塞上七个垫尸灰包,衣袖内放两个馒头或烧饼,盖棺前由长女持棉球蘸清水或香油,擦拭死者的五官,谓之“开光”,并念颂词,“开眼光亮堂堂,开鼻光闻着香”,此时禁哭声,开光后撤去遮光席盖上棺盖,由长子开始依次钉盖钉,屋内的香案,长明灯移于棺前,放一火盆,上供烧纸钱。
  棺材材质一般为松柏木,讲究十三段,即用十三块整木板打制。官宦人家棺材材质更为讲究,多为上等的柏木、无结,无朽。贫穷人家用杂木薄板,或板皮,俗称“狗碰头”。有的人家穷得买不起棺材,只好到棺材铺或富户家求一口薄皮棺材,更有的人家甚至用芦席卷埋。
  题柩 在棺材头上用扁字题写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及死亡年。男性称“先考”、“太公”,女性称“先妣”“太君”。夫妻亡故一人字写单数,双亡字为双数,若在棺材上直接书写,孝子跪陪直至题毕。死者如是女性,棺材后面画有荷花,荷花下画有莲藕,示有儿辈,几节藕标志有几个儿子。如只有女儿则以荷花花瓣表示几个,有几个女儿荷花上画几个花瓣。
  送路 入殓后的晚上,由“忙活人”拖着点燃的苇把子,死者亲属每人手持一棵点燃的香按选定的路线往村西为死者送路,行路时和尚道士奏哀乐,在选定的地点烧纸马、牛、车等。回家时不走回头路,不许回头看。归来后亲属均在灵前行跪拜礼称之为“行家礼”。
  出殡 第三天早晨或上午将棺材抬出庭院放于选定地点,由司仪按所排礼单顺序拜灵。于灵前由长子把陶罐摔碎,名“摔老盆”。然后长子扛引魂幡,亲属相随,起程到墓地,一路上抛撒纸钱,过桥或拐弯处放鞭炮,有孕妇女不到墓地。
  下葬 到了墓地,孝子先给祖上各坟烧纸,如父母已先亡故一位,还要哭祭一番,才破土挖穴,随着亲属将馒头咬一口后扔进墓穴,落棺,如是合葬棺头要摆齐,儿女一齐发,然后用红布搭在两棺之上,俗称“搭桥带”。亲属各抓一把土扔在棺材上由忙活人埋成坟形,将引魂幡插在坟头上。葬后儿媳们各抓一把坟土,俗称“发财土”。进家门时要过火,吃一块糖或吃一个糖馒头。
  圆坟 下葬后第二天早晨,为坟墓添土,称为圆坟。并用七棵高梁秸杆,横三竖四插在坟头,名曰插房子。
  从死者死亡那天算起每7天到墓前祭祀一次,直至七七四十九天为止(每七天为一期,四十九天为七期)。
  孝子要守孝100天,服孝期间不能剃头,不得饮酒,不许接近女色。
  二、新式丧葬习俗
  建国后,政府提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乡民知识水平、思想觉悟不断提高,丧葬仪式也进行了改革,仪式和程序大为简化。普遍重视“厚养薄葬”。建国初期仍实行土葬,但不再诵经搭棚做道场,引幡已被花圈花篮取代,披麻戴孝被戴黑纱取代,磕头也改为鞠躬默哀,还增加了召开追悼会新形式。
  80年代,旧的丧葬习俗回潮。披麻戴孝、搭灵棚、请乐队、扎彩轿、糊纸人、纸马、纸彩电、纸冰箱,动用数量很多的车辆,大摆宴席,收礼、烟酒、肉、粮油、蛋、糕点、茶、饮料,消耗数量大,成为农民一大负担。
  乡政府不断宣传,改变这一现象,采取一系列措施,并制定相应规定。规定穿孝只能戴三道箍,孝帽,白带,白鞋,不准穿白孝服,不准念经,念佛,做水陆道场等。各村都相应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由村干部和思想觉悟高、德高望重的老人们组成,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移风易俗”,改革丧葬制度的规定,对不按上级规定大办丧事者进行批评劝阻,不听劝阻者“红白理事会”则有权强行制止。经过宣传教育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已有效地制止了旧的丧葬习俗的回潮。
  三、火葬
  乡内是在70年代开始实行火葬。一般情况是在人死后在家停灵3天举行简单悼念仪式后火化,亲朋送花圈,表示哀悼。各村普遍建立了骨灰盒堂,在火化场火化后将骨灰盒存放在骨灰堂,或存放于殡葬管理部门。80年代旧的丧葬习俗回潮期间,火葬也一直坚持下来,火化率达100%。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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