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七庄乡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62002023000719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五保户 养老院 |
分类号: | D632.1 |
页数: | 2 |
页码: | 320-32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1953年各村开始给予孤寡老人生活保障。1958年人民公社在李七庄、杨楼、梨园头三地设立了幸福院,供养老人,并实行保食、保住、保穿、保医、保葬五保政策。1962年幸福院自行关闭。1986年,乡建立了养老院,提供老人住宿、饮食和医疗等服务。1987年养老院养护了五保户老人,提供生活费和医疗服务,并有专职工作人员。1990年养老院有11位老人,其中包括分散供养的老人。1995年养老院有12位老人,并且乡民政负责购买衣物和提供补贴给分散供养的老人。乡民政还每年慰问五保户,并将赡养五保老人列入乡规民约和村规民约。 |
关键词: | 李七庄乡 五保户 养老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