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七庄乡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62002023000719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救济 |
分类号: | D632.1 |
页数: | 1 |
页码: | 31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解放初期,村、乡政府对家中无劳动力、有病、残疾以及意外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户口进行扶持和帮助,并发放定期或临时补助。例如:1962年,有6户困难户,从1984年开始每月每户发放80元的困难补助金,全年补助为5760元。在1985年,全乡有26户困难户,其中8户享受定期补助,18户享受临时补助,全年发放补助金为4680元。到了1990年,全乡有21户困难户,其中7户享受定期补助,32户获得临时救济,乡、村政府还为他们提供各种照顾和帮助,包括医药费报销和房屋维修等。1993年全乡有12户困难户,其中8户享受定期补助,发放补助金为2880元,同时还有20户获得冬令救济。到了1995年,全乡有7户困难户,全年发放定期补助为5040元,临时救济和冬令救济共计发放3088元,维修房屋列支2640元。 |
关键词: | 李七庄乡 社会 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