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七庄乡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62002023000718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拥军优属 |
分类号: | D632.3 |
页数: | 2 |
页码: | 313-314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解放初期,乡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慰问团慰问军烈属、退伍军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发动妇女为烈军属做好事。此外,还会在春节前进行一系列庆祝活动,并帮助军属与部队亲人保持联系,鼓励战士继续服役。在1960年到1980年初,对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烈军属发放优待劳动日和粮食补助。自1984年开始,各村对烈军属和现役军人家属发放优待金。乡政府对复退军人实行"三优"政策,给予优先分配房地基、工作和子女入学。军属优待金的发放标准逐年提高。同时,乡政府和军队之间保持经常互访与合作,展现了军民鱼水情。 |
关键词: | 李七庄乡 优抚 退伍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