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152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2
页码: 289-2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61年卫南法庭在李七庄设立,后并入西郊区人民法院。1973年增建李七庄法庭,负责审理民事和轻微刑事案件。1982年以后专门处理李七庄乡的诉讼案件。1992年改名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法庭,主要审理民事、刑事自诉及经济案件。从1984年至1995年底,共审结各类案件640起,以民事审判居多,强调调解为主。
关键词: 李七庄乡 政法 审判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60年代初,西郊区卫南人民公社归天津市和平区管辖。1961年9月和平区人民法院在境内设置卫南法庭,地点在李七庄,负责人李绍全。
  1962年,卫南人民公社重归西郊区后,卫南法庭并入西郊区人民法院。
  1973年,西郊区人民法院增建李七庄法庭,郑金祥、刘学河任正副庭长,主要受理民事和轻微刑事案件。辖李七庄公社、大寺公社、王稳庄公社、傅村公社及西营门公社的部分村庄。1982年以后,专门受理李七庄乡的诉讼案件。
  1984年,法庭工作人员开始正式着装,1992年法庭改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法庭”,有副庭长、助理审判员和书记员各1名,地址在李七庄乡政府院内。法庭主要受理民事、刑事自诉及经济案件。
  第二节 审判
  1984—1995年底,李七庄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640起。以民事审判居多。在民事案件受理中,坚持贯彻“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方针。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李七庄乡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