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七庄乡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620020230007141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人民政府 |
分类号: | D625.21 |
页数: | 2 |
页码: | 270-271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纪庄子仍隶属于天津市第六区,凌庄子、宁家房子、赵金庄、李七庄隶属于天津市第十一区,而铁道南的16个村庄则隶属于天津县第五区。村庄设立了村公所,管理村内的事务,村长、副村长和各个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随后,于1953年天津县撤销,成立了天津的四个郊区,其中包括津西区、津东区、津南区和津北区。津西区进行了乡镇划分,境内划分为5个乡,共辖22个行政村。之后的年份,根据不同时期的政策和体制改革,乡镇、人民公社、农业合作社、人民政府等机构相继成立和调整,以促进农田水利、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各项事务的管理与协调。对于具体的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请参阅上述文本提取的详细信息。 |
关键词: | 李七庄乡 政府机关 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