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民协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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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1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民协会
分类号: D422.6
页数: 2
页码: 252-2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1949年后,李七庄乡境内的村庄建立了村政权,并开始进行废租查漏、土地粗分等运动。1951年进行了土地改革,为了适应斗争任务的需要,各村组织了农民协会。农民协会是土地改革运动的中坚力量,也是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土地改革的唯一合法机构。在土地改革工作组的领导下,农民协会认真贯彻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地主的方针,顺利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协会划分了30户地主,没收了1926亩土地,分配给了251户贫雇农,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而在农业合作化后,农民协会的工作逐步由社员代表大会替代,农民协会完成了历史使命,自动解体。
关键词: 李七庄乡 农民协会 村政权

内容

1949年3月,境内村庄建立村政权。3月15日始开展废租查漏、粗分土地的40天运动。1951年进行土地改革。为适应此项斗争任务的需要,各村组织以贫雇农为中坚的阶级队伍,在贫雇农中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农民协会会员,成立农民协会。农民协会是土地改革运动的中坚力量,是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土地改革唯一合法的机构。
  1951年初,建立18个农民协会。在区县土地改革工作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地主”的土地改革方针,顺利地完成土改任务。划地主30户,没收土地1926亩,分配给251户贫雇农,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农民协会的工作逐步由社员代表大会替代,农民协会完成了历史使命,自动解体。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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