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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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七庄乡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7046
颗粒名称: 第六编 商业
分类号: F727.21
页数: 19
页码: 165-18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李七庄乡的商业体制情况。首先介绍了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包括网点的建立和经营范围的扩展。随后介绍了集体商业的成立和发展,并举例列举了商业公司下设的经营部门。最后介绍了个体商业的恢复和发展情况,以及各类商业网点的建立和经营项目的扩大。
关键词: 李七庄乡 商业 供销社

内容

第一章 商业体制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
  一、网点
  建国初期,天津市供销合作社在西郊区建立4个联村合作社,乡境内有李七庄合作社和王兰庄合作社。1954年,成立西郊供销合作社。李七庄联村社主任徐茂山;王兰庄联村社主任何委田。其后,梨园头、程村等也相继成立了联村社。境内各村的联村社改为李七庄供销社的基层门市部。
  供销合作社(简称“供销社”)建社初期,资金是社员入股,财产是社员筹集,干部是民主选派,属集体经济组织。当时社员入股,股金两元,利用空闲民房做为经营场地,主要经营日常生活用品。随着资金的不断积累,一些工业品逐渐增加,还经营化肥等生产资料。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后,供销社为解决农民口粮问题,开始销售玉米、面粉等,村民凭乡政府开的购粮条据,不出村就可以买到。供销社兼有收购业务,如收购鸡蛋、麻绳、废铁等。
  1955年,国家开始对小商小贩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境内有私营商贩59户,1956年初,实行公私合营,有40多户并入供销社,业主成为供销社职工,供销社不断壮大。其基层网点覆盖各村落。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成立,供销社转化为全民所有制性质,成为国营商业的基层机构。1962年,西郊区成立了农村商业管理处,李七庄供销社的业务包括了李七庄、梨园头、大寺3个公社的商品供销。
  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恢复为李七庄、梨园头、大寺3个供销社。
  1983年,根据国务院精神,供销社恢复为集体所有制性质。
  1995年,李七庄供销社共有14个门市部,职工299人。14个门市部分别是:体院东、杨楼、梨园头、凌庄子、王兰庄、程村、五金交电化工、百货商场、副食商场、生产资料、煤店、收购站、批发部和饭馆(早点),另有一冷食厂。
  二、经营
  供销社建立以后,随着资金积累不断增长,经营范围也逐年扩展。
  建社初期,经营油、盐、酱、醋、烟、酒、糖果、文具纸张等,兼营少量化肥和农药,收售粮食。1954年,建立了回收站,除收购日常废旧物品外,还收购农副产品,如洋葱、高粱秸、苇子、麦秸、青草、稻草等,并从东北采购土豆种,分配各村种植。1955年,建立了副食商场。粮食改由粮站收购。1956年,建立了百货部和煤店;同年10月份,在李七庄组建了六合居饭馆。1957年,建立了肉食部。1981年,在李七庄建立了西苑饭店。1983年,与四新、辛院、赵金庄、蔡台四个村蔬菜产销挂钩。1993年,撤销西苑饭店。
  李七庄供销社为综合性商业部门,经营项目有农业生产资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电工器材、水暖器材、调味品、蔬菜副食、禽蛋肉食、干鲜果品,还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及冷食加工等。
  第二节 集体商业
  1989年9月,李七庄乡成立了商业公司,下设花鸟鱼虫公司、盛华化工经营部、华达服装商店、五金建材经理部、津西福利五金经营部5个单位。第一年上缴利润十几万元。一年以后,又设立了华明电讯器材部、中环五交化工经营部、津西云竹五金商店、津西华茂五金商店和津西华宁食品店。
  1991年,经过整顿、开发,大力扶持第三产业。花鸟鱼虫公司在外贸部门支持下,经营各种鸟类、金鱼及名贵鼠类、波斯猫等,一些产品通过深圳销往香港、日本、美国,每年创收20—30万元的利润。乡商业公司每年上交乡财政40万元。
  商业公司与工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成为李七庄乡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三大经济支柱。
  除乡办商业外,村办集体商业发展也较快。1979年至1995年,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网点有:饮食业1个,服务业4个,修理业13个,其它行业21个。
  第三节 个体商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各村均有私营的坐商和流动商。坐商以“小铺”居多,经营油、盐、酱、醋、火柴、煤油等农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少数村庄有豆腐房、水铺等;流动商以走村串巷、挑担叫卖的“货郎”为主,经营针线等小百货,另有一些季节性的蔬菜、瓜果小贩。私营商业网点分散,规模小,资金少。
  解放前有“边村的鸡,小南河的蛋,程村的胡萝卜吃饱饭,大南河的粉房闷头干。”流传当地的民谣。解放以前,边村农民以“喝鸡”(收购鸡)行业闻名于乡里,绝大多数男性劳力以此业养家糊口。“喝鸡”所到之处,近在附近村庄,远至静海、文安、大城、高阳等地。收购来的鸡,卖给市内饭馆,或到市场发售。程村部分农民则租种财主土地,种植胡萝卜,亩产五千斤左右,担至市内出售。
  50年代初期,境内个体商业共有35户,除一家煤厂外,其他户分别经营日用百货、烟酒糖果、干鲜果品等。其中有村内的小铺,也有流动摊贩。同时期内,境内经营的畜牧业共有46户,养殖鸡、鸭、猪、牛、羊等畜禽。
  1956年,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个体商贩并入供销社,或组建供销社领导下的合作商店。未加入联合组织的个体小商贩,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之后,均弃商务农。此后近30年没有私人经营的商业。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生产队解体,开始有人从事个体商业活动,随着形势的发展,个体商业逐年增多。1988年个体商业103户,从业人员198人。1992年增加到123户,从业人员240人,年营业额27.13万元。1995年发展到155户,从业人员273人,年营业额153.03万元。在经营的项目上,也由开始的烟酒副食、糖果食品、日用百货,发展到蔬菜瓜果、鱼肉禽蛋、布匹服装、五金化工、建筑材料、农机配件等。
  个体商业的发展,活跃了农村流通市场,改变了由供销社独家经营的局面。
  建国初期,有12户从事个体饮食业,其中饭馆1户,豆腐房1户,其他户大多经营早点、熟食(馒头、包子、大饼、果子等)。有3户从事个体服务业,其中理发店2户,旅店1户。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后,个体饮食、服务业大多公私合营。1954年9月,纪庄子皮庆元在李七庄开始经营“六合居”饭馆,1956年10月,归李七庄供销社管理。
  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个体饮食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88年,个体饮食业共有27户。1992年增加到50户,从业人员141人,年营业额25万元。至1995年已发展到76户,从业人员175人,年营业额185.85万元。
  1988年,个体服务业共有3户,从业人员8人;至1995年,增加到7户,从业人员10人,年营业额24.38万元。1988年,个体修理业有17户,从业人员40人;1993年增加到17户,从业人员36人,年营业额3.53万元;1995年发展到28户,从业人员50人,年营业额14.25万元。
  第四节 集市贸易
  1980年以前,没有集贸市场。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先后建立了5个市场。
  1980年12月,在黑牛城道、李七庄村东侧,兴建了李七庄农贸市场。投资1000元,占地面积240平方米。容纳50个摊位,经营蔬菜、鱼肉等。
  1991年8月,在体院北建立了体北食品批发市场。先后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28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容纳550个摊位,经营食品、副食、调料、烟酒等。
  1992年,在于台村建立了蔬菜批发市场。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3336平方米,建筑面积1240平方米。容纳300个摊位,经营蔬菜批发。
  1993年,在凌庄子建立了天塔温州鞋帽服装商城。投资380万元,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容纳400个摊位,经营服装鞋帽批发零售。
  1994年,在于台村建立了于台集市(逢五、十)。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容纳200个摊位,经营零售农副产品。
  第二章 工业品购销
  第一节 生产资料
  一、化肥与农药
  解放以前,农田主要施用粪肥和农家肥。1952年,供销社开始销售化肥和农药,化肥以尿素为主,数量不多,使用也不普遍。60年代,化肥始由西郊区农业生产资料部门专点供应,农药仍由供销社销售,施用量日益增多。至1979年,全公社化肥销售和施用量达68.944万公斤,农药1.576万公斤。1980年,全公社销售施用各种化肥量88.5万公斤,其中氮肥85.85万公斤,磷肥2.6万公斤,复合肥0.05万公斤;施用农药0.971万公斤(主要是敌百虫、敌敌畏、乐果和1605乳剂)。1983年,销售施用各种化肥量547.1万公斤,农药0.9万公斤。1985年以后,化肥统销政策放开,供应渠道增多。1993年,施用各种化肥量81.7万公斤,其中氮肥62.3万公斤,复合肥19.4万公斤;农药2.6万公斤。1995年,施用各种化肥量54.9万公斤,其中氮肥33.4万公斤,磷肥4.3万公斤,复合肥17.2万公斤;农药2.1万公斤。
  二、农用塑料薄膜
  种植商品蔬菜,农用塑料薄膜用量较大。1984年实行农业联产承包之后,塑料大棚连年递增,农用塑料薄膜销售也不断增长。1993年全年销售农用塑料薄膜达19.4万公斤,其中地膜4.6万公斤。到1995年增至22.8万公斤,其中地膜4.5万公斤。
  三、农用机具
  解放以前,境内农业生产工具以锄、镰、镐、锨等小型铁制工具为主。1954年,境内开始使用改良农具七寸犁和双轮双铧犁、小型人力水车改为以畜力或柴油机为动力的大型龙骨水车。1960年以后,境内逐步用水泵代替龙骨水车。1967年,境内始有东方红—75、28拖拉机各1台,配套的农具有五铧犁、九铧犁、24片圆盘耙。1969年,拖拉机站有东方红—78、75、55、54各1台,各生产队陆续添置东方红—20拖拉机。1975年,各村队陆续增添了55型拖拉机。1980年,境内拖拉机达174台、汽车29部。
  第二节 生活资料
  一、日用百货
  建国以后,供销社成为农民的主要购物场所。50年代初期,农民购买布匹以青、蓝、白棉布为主,自行裁制衣服。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对于毛呢、绸缎类,则很少购买。1956年,国家实行棉花统购,开始发放布票,按人定量供应。70年代,化纤布和化纤服装上市量逐年增多,由于经穿耐用,又节省布票,很受欢迎,农民购买成衣的数量也多起来。1984年,废止布票,棉、毛、丝、绒、化纤等织物和服装,品种齐全,花色繁多,自由选购。至90年代,中高档织物和服装销量渐增。
  50年代,供销社主要经营针线、牙刷牙粉、肥皂、火柴、锅碗、炉具、胶鞋、搪瓷和土产等生活用品。60年代,增加塑料和铝制品。至80年代,皮鞋、手表、缝纫机、化妆品、装饰品等数量和品种逐年增加。农民购买力也大为提高。
  二、五金交电
  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五金交电市场商品种类和供应量日益增加,改变了五六十年代五金交电销售仅限于小型工具和普通电料的状况。各类家用电器和机动车进入普通农民家庭。
  第三章 粮油购销
  第一节 粮食
  解放以前,部分农民租种地主土地,粮食亩产仅二三十公斤,且难有保障。大多数农民以船运、捕鱼、挑土坑(给窑地干活)、做买卖为生。因境内无集市,农民买卖粮食,要到张家窝或大芦北口集市,粮食品种以红高梁和玉米为主。
  建国初期,为方便农民,供销社兼收售粮食。
  1953年,国家对农村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境内成立了李七庄粮站,供销社停止了购销粮食的业务。各村评出余粮户、自足户和缺粮户。对余粮户的余粮组织征购,对缺粮户安排统销。1954年上半年,境内15个村,共1433户,缺粮户1406户,国家供应粮食共计784273.5公斤。
  1955年8月,国家开始对农村粮食实行“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对余粮户,核定交售任务,从定产中扣除口粮、种子、饲料后,按80%至90%的比例统购;对缺粮户,每人每月按13.5公斤的标准统销,后调至15公斤。境内各村大多为缺粮村。
  1958年,取消粮食定量,农民加入公共食堂,实行“供给制”。受“浮夸风”、“共产风”的影响,出现粮食高估产、高征购。1959—1962年底,三年自然灾害,粮食歉收,口粮实行“低指标、瓜菜代”,节粮度荒。人均粮食定量为每月10.5公斤。1962年,西郊区委提出近郊“以菜为纲,以农业为基础”,逐步扩大园田种植面积,向园田发展。
  1964年,因农业无水源,境内部分稻田改为旱田。按国家规定标准,菜农每人每月口粮13.75公斤,缺粮村队由国家统销。1963—1964年底,境内分为梨园头、辛院、李七庄3个公社。国家统销粮共计1997234公斤。
  1972年,农村实行粮食“一年五定”(即定产不变,购销不变,口粮、种籽、饲料不变),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调减征购任务,或者变更“三需”。菜农每人每月口粮标准为15公斤。
  70年代中后期,大部分村队的稻地和旱田生产的粮食逐渐自给,不再吃国家的统销粮。
  1983年,李七庄粮站划归河西区,乡境尚有一杨楼粮店。
  1985年,粮食实行多渠道经营。国家完成征购任务后的粮食,个体商贩及村民均可经营,同时开放集市贸易,议购议销。
  1993年,粮食放开供应,不再使用粮证和粮票
  第二节 油脂
  1955年,实行油脂统购统销,国家对城乡居民食油按人定量,凭油票供应,境内由供销社代售。初期,每人每月250克(半市斤)。1959至1962年底经济困难时期,农民每人每月供应食油50克,居民为100克。1965年,农民每人每月100克,居民250克。1985年,菜农调到150克,居民仍为250克。1984年议价油进入市场,至1992年议价油与国家供应的食油价格几乎持平。其后食油放开供应,油票废止。
  第三节 饲料
  建国初期,饲料自由交易,1955年,实行粮食“三定”,对农民饲养的牲畜确定了留料标准。农业合作化之后,生产队每年按标准留足饲料。
  60年代,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粮站负责供应生产队的牲畜词料。骡马饲料每月每匹供应定量35公斤,驴、牛每月每头18.75公斤。农业集体饲养种公猪,每月每头10公斤,生产猪7.5公斤。国家保证户饲养的仔、后备、育肥猪每月每头7.5公斤,优良公猪22.5公斤,一般种猪15公斤,优良母猪20公斤。一般户猪每月每头12.5公斤,鸡每只精料3公斤。
  70年代,农业牲畜饲料供应标准不变,种畜每年每头增加200公斤。生产队的种猪饲料,因实行留料办法,国家不供应饲料,只按国家标准,每月给予品种调剂,标准是:农业集体养的35公斤以上的种公猪调剂饲料21公斤,种母猪12.5公斤,社员自养的不调剂。农业集体和社员繁殖仔猪,每月每头补助词料7.5公斤,自出生日起30天以后,社员个人养猪按月份供应饲料,仔猪出售后停止供应。
  国家除供应猪、鸡饲料外,对交售猪、鸡的社员或集体,还给予奖售饲料粮。60年代初,交售重60公斤的肥猪一头,奖售饲料30公斤;母猪繁殖小猪,奖售30公斤。1964年调整为交售65公斤肥猪一头,奖售饲料30公斤,每超重2.5公斤,增奖1.2公斤。1965年调整为母猪繁殖小猪一头,补助饲料2.5公斤。1975年调整为:交售肥猪,每头毛重65公斤为起点奖售饲料50公斤;75公斤以下,每增重0.5公斤,奖售饲料0.5公斤;75公斤以上,每增重0.5公斤,奖售饲料0.75公斤;90公斤以上,每增重0.5公斤,奖售饲料1公斤;交售鲜蛋0.5公斤,奖售饲料0.5公斤。
  粮食政策放开之后,国家不再供应饲料,奖售饲料的办法也逐步取消。
  第四章 副食品购销
  第一节 肉禽食品
  50年代初,农户饲养肥猪,大多自宰自售,或卖给私人肉铺。1957年,李七庄供销社建立肉食门市部,成为农民购销猪肉的主要部门。70年代中期,供销社肉食部由区食品公司接管,生猪收购后,除李七庄供销社留一部分自销外,其余则调往市内食品厂,在市区销售。在猪肉紧缺时,国家曾对居民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对农业人口议价销售。回民牛羊肉也实行票证供应。80年代末期,开始有个体肉摊,自己采购,议价出售。个体肉摊在李七庄农贸市场较为集中,境内村庄小铺也有兼营猪肉的。1991年5月,猪肉放开供应。
  80年代以前,境内养猪、养鸡数量较多的是一些生产队的集体养猪场、养鸡场,农户养猪、养鸡数量较少。80年代末期,村办养猪场、养鸡场和农户养猪、养鸡数量迅速增加,出现了一些养猪、养鸡专业户。于台农场自1989年以来,养猪5000头,种猪350头,仔猪除农场自养外,还供应乡内各村养猪专业户。养猪专业户最多的村有凌庄子、凌口和梨园头。猪的品种主要为长白、杜洛克、施格等瘦肉型猪。除村办养鸡场外,养鸡专业户的养鸡数量也不少。杨楼村一专业户养鸡3500只,固定资产150万元,另一户养鸡达3000只。牛、羊的饲养量,也比以前有所增加。王兰庄和南四新庄各有一奶牛饲养专业户,共养78头,牛奶出售给市内奶站。李七庄兽医站养羊1500只,品种有湖羊、山羊,并引进了小尾寒羊。
  全乡部分年份畜禽产品出栏数量是:
  1979年,出栏肥猪2629头,养鸡18621只,养羊1226只。1980年,出栏肥猪20001头;养鸡14503只,产蛋5.1万公斤;养鸭1698只,产蛋0.6万公斤;养鹅429只,产蛋0.1万公斤。1983年,养猪4143头,羊911只,鸡22721只,鸭1314只,鹅446只。1993年,出栏肥猪6100头,肉产量54.9万公斤;羊出售935只,肉产量1.9万公斤;鸡出售8000只,肉产量1.2万公斤,鸡蛋售出24.6万公斤,鸭蛋0.1万公斤;牛奶产量24.3万公斤。1995年,出栏肥猪9861头,肉产量98.61万公斤;羊出售993只,肉产量1.52万公斤;鸡出售16500只,肉产量1.9万公斤;鸡蛋售出21.5万公斤;牛奶产量18.2万公斤。
  第二节 鲜鱼
  50年代初,凌庄子、宁家房子、梨园头等村养鱼业开始发展,并且引进了南方鱼种鳙鱼。
  1958年建立了东风养殖场,聘请南方渔业技术人员,开始孵化鳙鱼、鲤鱼、草鱼鱼苗。还养一些特种鱼,如鳖等。
  进入80年代,开始大规模养鱼,主要养殖鲢、鳙、草、鲤四大品种。
  90年代以后,鱼池面积有所减少,但由于采取了精养、全价配合饲料的科学养鱼方法,鱼产量仍不断提高,并逐年引进一些新品种,如武昌、罗非、胡子鲇等。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各村鱼池都承包给小组或个人。为更好地发展养殖业,1987年成立了多种经营公司,负责全乡的养殖工作。
  境内所产鲜鱼主要销往市区,部分销往外地。部分年份渔业生产情况:
  1979年,养殖面积1918.5亩,上市量47.284万公斤。1980年养殖面积2217亩,上市量49.8万公斤。1983年养殖面积4991亩,上市量86.55万公斤。1993年养殖面积7023亩,上市量240万公斤。1995年养殖面积6213亩,上市量243.3万公斤。
  第三节 蔬菜
  境内耕地自60年代起大部成为园田,蔬菜种植面积逐步扩大,所产蔬菜供应天津市区,部分外销,品种多、产量大,成为天津市蔬菜主要产地之一。所产韭菜、洋葱、大白菜、青萝卜、胡萝卜等,历来深受市民欢迎。边村每年种植小核桃纹白菜400亩,每年出口量达200万公斤。
  1978年以来,本着农业为城市服务的精神,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使李七庄乡成为天津市名副其实的“菜篮子”。近年来,蔬菜品种不断增加。叶菜类除大白菜外,还有芹菜、菠菜、茴香、香菜、圆白菜等;根菜类,除青萝卜、胡萝卜外,还有白萝卜、旱萝卜、水萝卜、土豆、莴笋、芥菜等;茄果类有茄子、辣子、豆角、西红柿、冬瓜、南瓜、西胡、黄瓜等;引进品种有绿菜花、生菜、苋菜、空心菜、苦瓜、荷兰豆、盖菜、西芹、苔菜等。
  1984年和1990年,先后引进西红柿不同新品种,由亩产3500公斤增加到5000公斤,全乡西红柿年产值达1400万元以上。黄瓜新品种,亩产在7000至10000公斤。
  塑料大棚1979年10亩,到1992年增加到1890亩,每亩增产三四倍。农民收入不断提高,1978年以前蔬菜产值每亩150至200元,1995年每亩产值达2500元以上。
  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
  第一节 公司设置
  一、天祥房地产开发公司
  1992年8月,李七庄乡成立天样房地产公司,设在李七庄乡城乡建设管理站,有工作人员2人,经理由城乡建设管理站站长兼任。
  1994年初,李七庄乡党委充分发挥李七庄乡的地理位置优势,组建了以天样房地产公司为龙头,各村房地产公司或开发办公室为子属的产业联合开发集团公司。由张同生任名誉总经理,李长顺任常务总经理。
  二、宁发房地产开发公司
  天津市宁发房地产公司前身系宁家房子商品房开发办公室,成立于1987年7月。
  1992年10月,宁发房地产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分设前期工程部、工程部、售房部和财务部。1995年底,在册职工45人,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
  宁发房地产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和室内外装修装璜。
  三、津兰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
  津兰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于1992年8月25日注册,是津兰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之一。下设工程部、财务部和办公室,总经理孙绍芹。1993年,公司增设经营部、物业管理部和仓储部,共有职工36人,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9人。
  第二节 房地产开发
  李七庄乡地处河西、南开、西青三区交界处。全乡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约五分之四在外环线及其绿化带以内,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依托这一优势,自1992年起乡党委把发展房地产业作为李七庄乡新的经济增长点,不失时机地开发与城市建设相匹配的有关项目。
  1993年,制定并实施“三条线带一片”(即滨水道、红旗南路、津淄公路)的房地产开发目标,由天祥、宁发、津兰三个开发公司带头,走对外引进、对内联合的多渠道开发道路。到1994年底,房地产业开发累积存量达47500平方米,在建74000平方米。全年完成销售面积42000平方米,实现销售额1.4亿元。
  一、联合开发
  以天祥房地产公司为核心,依托乡属各村自身的土地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李七庄乡房地产业联合开发集团的网络作用,针对天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抓住契机,联合开发多处项目。
  赵金庄村平改工程 为迎接1995年在天津举行的第4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市政府实施建设体育中心,改造及修建配套工程计划,赵金庄村被列为世乒赛场馆外围市容环境关系单位。1993年3月12日,市政府决定把赵金庄村平房改造纳入体育中心建设第一期工程,由西青建设开发公司总体开发,天祥房地产公司协办。1994年初,破土动工,总面积91875平方米。第一期工程于1995年初竣工,40000平方米的4幢6层居民住宅楼拔地而起。5月20日全部村民还迁入住。
  1995年底,在建工程13000平方米,其中包括金福大酒楼(暂名)7060平方米。
  金元里 同期,赵金庄村开发办公室与天祥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空军天津医院南侧金元里住宅商品楼共5幢25000平方米,截止1995年底售出20000平方米。
  凌霄里 1993年,利用凌庄子村的自有土地资源,天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凌庄子村联合开发凌霄里商住综合楼4000平方米。1995年竣工销售。
  二、独立开发
  宁发房地产开发公司 1987年,宁家房子村利用市政府所批商品房指标,自建农民公寓楼6幢计30000平方米。1988年破土动工,1989年底农民入住。从而使宁家房子成为境内实施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的第一村。公寓楼户均居住面积126平方米,水、电、热、暖、煤气、厨、厕和电话俱全。
  1991年,市政府修建天津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枫林园),占用宁家房子村土地150亩;同时批准该村为村民建别墅40000平方米。1992年8月,140幢欧式风格的别墅建成入住。别墅按照内部布局的不同共分六种户型,每幢面积在300—400平方米不等,结构合理,设施高档。别墅间的空地除甬道外,遍植花草树木,景色宜人,因此名为“花园别墅”,成为与天塔相应的津门一景,吸引了海内外各界人士前来参观游览。1991年,与宁家房子花园别墅同时起步的还有南侧的晨熙公寓,面积20000平方米,1992年建成入住。
  1992年,建设开发天塔南侧的居祥里公寓40000平方米和天塔路宁盛里30000平方米,1994年竣工销售。
  1994年后,宁家房子自有可开发土地资源已基本枯竭,于是采用买地增地的办法,实施跨地区开发。
  1995年,购买解放南路两侧土地2000亩,配合天津市安居工程,规划建筑住宅小区。继而,又购买河西区平山道仁义院一地,计划建高24层计30000平方米的高级写字楼1幢。
  1995年底宁发房地产公司在建工程有:
  体院北2区24层高级写字楼,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计划1997年10月交付使用;宁发培训楼20000平方米,计划1997年交付使用;汇川公寓楼2幢12层40000平方米,其中1幢6层7500平方的宾馆主体已完工。
  在西青开发小区投资建设100000平方米项目,其中包括70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和30000平方米的住宅别墅及办公室。
  截止1995年底,竣工面积300000平方米,在建工程130000平方米。
  津兰房地产开发公司 1992年,津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河西区利民道一号路开发建成兰苑公寓,占地面积9467平方米,建筑面积35831.49平方米,1993年8月竣工销售。
  1993年10月,开发南开区吉安里商品房,占地8134平方米,楼高8层,建筑面积20203.29平方米。
  第六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63年4月24日,区财贸办公室设李七庄市场管理检查站,配备干部2人。主要任务是:取缔地下工厂、货栈,打击私商长途贩运、套购国家计划物资、倒卖票证等违法行为。
  同年7月,为强化市场管理,着重打击贩卖主要农副产品和套购国家工业品的违法行为,区财贸办公室建立了李七庄市场管理所。文化大革命中,管理所和整个工商机构一同受到冲击,但未被撤销。1969年随工商机构一起并入区财政局,一直到1978年。
  1978年,区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李七庄市场管理所也改为李七庄工商所。1984年以前管辖区域包括李七庄乡、大寺乡、王稳庄乡、傅村乡和八里台。
  1988年开始,李七庄工商所只负责李七庄乡境内的工商管理工作。
  1995年10月18日,工商所从旧址迁到武台村北,新工商所占地面积866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有职工6人,设所长、个体专管员、企业专管员和市场专管员。
  第二节 企业登记
  1963年,国务院发布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区财贸办公室对一些工商业实行登记发照管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工商登记管理工作,从此,李七庄工商所的登记管理也正式开始。
  第三节 市场管理
  1993年,凌庄子村创办了天塔温州鞋帽城,主要是批发、零售服装鞋帽,对此,区工商局市场科派2人直接入场管理。凌庄子村出2人协助,颁发营业执照和收取管理费。

知识出处

李七庄乡志

《李七庄乡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李七庄乡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变迁和发展,重点描述了建国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李七庄乡各项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取得的瞩目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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