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大寺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620020230006886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婚姻登记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2 |
页码: | 425-426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解放前,境内存在多种封建婚姻制度,如包办婚姻、买卖婚姻、重婚纳妾、典妻等。解放后,政府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各村业余剧团编排新戏大力宣传和提倡婚姻自由、自主。1955年开始按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1988年各村成立了“红白喜事理事会”,开展了以喜事新办、丧事从简为主要内容的民俗改革活动。1990年开展了婚姻清查工作,1991年开始推行婚前检查制度。从1950年至1995年,境内共办理婚姻登记20231对,离婚登记2701对,复婚登记167对。 |
关键词: | 大寺镇 民政 婚姻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