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抚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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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寺镇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88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抚恤
分类号: D632.3
页数: 1
页码: 4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1950年起,中国发放《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或《病故革命军人证明书》给去世的军人,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985年改为定期发放抚恤金。1986年有4名烈属,共发放1270元抚恤金,1995年烈属人数增至7人,发放抚恤金总额为9053元。
关键词: 大寺镇 优抚 抚恤

内容

1950年始,凡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因公牺牲或病故者,由国家发给《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或《病故革命军人证明书》,并发给一次性抚恤金。1985始,改为定期抚恤金。
  1986年,境内有烈属4人,发放抚恤金1270元,1995年,境内共有烈属7人,发抚恤金9053元。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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