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大寺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62002023000688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拥军优属 |
分类号: | D632.3 |
页数: | 2 |
页码: | 424-42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194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境内各村,为解放天津做出贡献。1950至1951年,境内开展“为抗美援朝做贡献”活动,组织群众支援前线。后来,乡(镇)政府每逢春节、八一建军节都组织慰问活动。自1984年开始,扶持年人均生活水平在150元以下的军烈属,帮助他们发展生产。1986年,对义务兵的优待标准调整为按当地整劳力年收入的70%发放现金。自1989年以来,实行“征兵、优待、安置”三结合的优抚办法。至1995年,每逢春节,乡(镇)村两级组织开展为军烈属送温暖活动。 |
关键词: | 大寺镇 优抚 拥军优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