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寺镇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87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423-4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大寺镇民政安置工作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退伍军人安置、知识青年安置、下放干部与疏散户安置、灾民安置等。
关键词: 大寺镇 民政 安置

内容

第一节 退役军人安置
  一、退伍军人安置
  1955年,境内接收入朝志愿兵退伍军人19人,并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其中多数退伍军人在初级社或互助组担任了领导职务,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后,对退伍军人的安置形成制度,本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根据本人特长优先照顾,适当安置。安置的主要渠道有机关、村治安保卫和企事业单位。并注重在退伍军人中培养和选拔干部,使退伍军人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工作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5年至1995年,境内36名荣立二、三等功的复员军人享受农转非待遇,并由区民政局直接安置到区属各企事业单位。1955年至1995年间,境内退伍军人共631人,其中,由乡(镇)民政部门妥善安置595人。
  二、转业军人安置
  转业军人根据级别,由市、区民政部门统一安置。至1995年,境内共有团以下转业军人24人,境内接收安置12人,其中6人在乡(镇)机关担任中上层领导职务。
  第二节 知识青年安置
  1957年6月,境内安置城市知识青年(简称“知青”)37人。根据本人特长和工作需要,多数知青担任了乡、村会计或小学教师。1970年9月,接收安置插队落户的城市知识青年1430人,其中男708人,女722人。1971年安置749人、1973年安置1108人、1974年安置251人。至1978年招工迁出2334人,升学迁出406人,因病返城194人,因困难返城517人。
  1980年后,在本地结婚的87人,由民政办公室安置就业。其余陆续回城。
  第三节 下放干部与疏散户安置
  一、下放干部安置
  1957年,境内接收城市下放干部68人,至1959年除4名下放干部担任乡村主要领导职务以外,其余全部回城工作。
  1970年,安置疏散户中的支农干部57人,至1989年全部回城。
  二、疏散户安置
  1960年,境内接收回原藉务农的城市人口126人。1970年,接收安置城市疏散人口7210人。1974年,安置疏散人口2699人。至1989年除少数在当地结婚者外,其余全部回城。
  第四节 灾民安置
  1963年8月,静海分洪,境内先后安置大丰堆、大郝庄两个公社的灾民1217户,5123人。安置期间为灾民腾房屋1124间,出动马车36辆、船38只,提供铁锅396个,炕席245领,水缸77个以及其他生活必须品24752件。安置工作采取“互助、互济、生产自救”的办法,保证口粮优补优供,并发动群众开展打苇箔、编苇帘等手工业和打草、捕鱼等副业,使灾民增加了经济收入,顺利渡过了灾荒时期。第四节 灾民安置
  1963年8月,静海分洪,境内先后安置大丰堆、大郝庄两个公社的灾民1217户,5123人。安置期间为灾民腾房屋1124间,出动马车36辆、船38只,提供铁锅396个,炕席245领,水缸77个以及其他生活必须品24752件。安置工作采取“互助、互济、生产自救”的办法,保证口粮优补优供,并发动群众开展打苇箔、编苇帘等手工业和打草、捕鱼等副业,使灾民增加了经济收入,顺利渡过了灾荒时期。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阅读

相关地名

大寺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