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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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寺镇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87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421-4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大寺镇民政工作社会福利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五保户、敬老院、残疾人福利等。
关键词: 大寺镇 民政 社会福利

内容

第一节 五保户
  1955年,境内孤老户的粮田由乡、村组织代耕,并对其口粮给予定额定量补助及必要的现金救济。1956年以后实行“五保”(即由集体负责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采取分散供养,生活有人照料。
  1962年,境内五保户共28人,分别按所在生产队社员的平均生活水平予以照顾并辅以补助现金和实物,其中12元的1人、10元的1人、8元的1人、7元的18人、5~6元的6人、4元的1人。全年共发放现金2100元,补助粮食1680斤,发放棉布18尺,棉花1.5斤。1963年,五保户23人,每人每月补助现金6~8元,全年共发放现金1157.5元,补助粮食566斤,修房6间,盖新房1间。
  1978年,五保条件修改为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重点是孤老户。
  1981年3月,境内多数孤老人员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1985年以后,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除各村按标准供给粮、钱外,乡政府还从集体积累中拿出一定资金给予补贴,每人每月10~20元。1989年,乡政府为孤老户送粮2100斤,送鱼、肉、蛋等折款332元。
  1993年,分散供养的五保户17人,全年由集体供给现金14400元。对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附加3元营养补助。
  1995年,五保供养标准仍保持在人均每月70元。
  第二节 敬老院
  1958年10月,境内人民公社化,大寺、大任庄、芦北口、张道口建起了敬老院,对孤寡老人实行集中供养。1961年随集体食堂陆续解散。
  1981年3月,在门道口北建大寺公社敬老院,占地面积5.5亩,建筑面积334平方米,有工作人员4名,院长霍德明。
  建院后遵照“以养为主、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收养孤老户7人。1990年以来,敬老院大力兴办第三产业,先后办起了电器维修、副食商店等经济实体,所得利润全部用于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和居住条件。
  1993年,敬老院实现了由收养型向康复型的转变。是年有孤老户32人,各居室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并建立了老年人活动室,购置了电视机、象棋、军棋、扑克等,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年集体供给现金4.8万元。1995年,入院老人共8名,平均各项开支由1993年的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2500元。
  建院以来,通过开展“争创文明敬老院”达标活动,使敬老院办院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1992年被评为市级文明敬老院。1995年,敬老院共有工作人员5名,院长苗雨田。
  第三节 残疾人福利
  1989年9月9日,大寺乡残疾人协会正式成立,是年对各类残疾人进行了普查登记,时境内共有残疾人557人,其中男338人,女219人。同年,为残疾人举办有奖募捐1万元,设立福利基金0.2万元,并为残疾人办起了13个福利厂和1个经销店,安置残疾人就业259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6.5%。全年完成产值4064万元,利润l15万元,提取福利基金65万元。国家为福利企业提供贴息贷款40万元,减免车辆养路费15吨/1万元。
  1989年11月,成立大寺乡社会保障委员会,并在乡办木箱厂、门道口纸袋厂推行社会保障基金制度,为此,市、区两级划拨垫底资金2万元,至年底已积累退休基金2.6万元。1993年,全乡福利基金积累已达19.9万元,上缴区福利基金99.9万元。至1995年底,镇福利基金总额达39.9万元,安排残疾人就业478人。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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