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武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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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寺镇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80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武器
分类号: E25
页数: 1
页码: 331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解放初期至1987年间民兵武器的配备情况和管理制度。在解放初期,民兵武器多为过去战争中的战利品,数量较少。随后,中央下令将民兵武器全部收回,直至1969年才重新发还给民兵基层组织。在1970年代,天津警备区开始为民兵配备一批先进武器。到了1973年以后,民兵武器和装备大幅度增加,包括各种火炮、机枪和微型冲锋枪等。此外,政府还投资建立了武器库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以确保武器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然而,在1987年,所有民兵武器被命令上交到区,由区统一保管。
关键词: 民兵武器 解放初期 文化大革命

内容

解放初期,发给民兵的武器多为过去战争中的战利品,如汉阳造、金勾、套筒等,而且数量也不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央下令将民兵武器全部收回,1969年又发还到民兵基层组织。
  1971年9月,天津警备区首次发给民兵一批先进武器,其中有“五六式”冲锋枪,“六三式”自动步枪和轻重两用机枪等。
  1973年以后,民兵武器和装备大幅度增加,先后配备了无后座力炮、六〇炮、二·八迫击炮、高炮、地炮、火箭筒、高射机枪、微型冲锋枪等。装备除原配步兵装备外,新配发三防器材(防原子、化学、细菌)、校测距器以及地雷、爆破、电台、和激光瞄准器等。
  1981年,政府投资13000元,将9间房改建为单独成院的武器库,分设为器材库、枪支库、弹药库、警卫室等。后又焊制了铁枪柜,平时选配数名民兵警卫,建有值班人员职责,交接班制度细则,武器检查、擦拭、保养、使用、保管、武器安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1982年至1984年,乡武装部连续3年被评为警备区先进单位。
  1987年,奉命将武器一律上交到区,由区统一保管。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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