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大寺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620020230006805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武器 |
分类号: | E25 |
页数: | 1 |
页码: | 331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中国解放初期至1987年间民兵武器的配备情况和管理制度。在解放初期,民兵武器多为过去战争中的战利品,数量较少。随后,中央下令将民兵武器全部收回,直至1969年才重新发还给民兵基层组织。在1970年代,天津警备区开始为民兵配备一批先进武器。到了1973年以后,民兵武器和装备大幅度增加,包括各种火炮、机枪和微型冲锋枪等。此外,政府还投资建立了武器库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以确保武器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然而,在1987年,所有民兵武器被命令上交到区,由区统一保管。 |
关键词: | 民兵武器 解放初期 文化大革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