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旧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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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寺镇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80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旧武装
分类号: K26
页数: 2
页码: 327-328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中国近代史上民团、自卫团、还乡团、保安队和其他匪军的历史背景、组织形式、主要活动和影响。这些武装力量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对于当时的社会治安和政治局势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 民团 自卫团 近代史

内容

一、民团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庚子之乱以后,南乡土匪常来境内搔扰。各村为防匪患,均摊钱买枪,成立民团,实行联防,一处发现匪情,四处出击。时峰山庙乡14村联防;峰山庙乡与青凝侯、大泊、大侯庄、小孙庄等十几村联防。倪黄庄民团自己造子弹,并因事故炸死1名团丁。
  1937年闹大水后,南乡土匪窦同义(外号大老窦),率队乘船来本乡各村掠夺时,被民团击败。民团乘船追至芦洼,窦落荒而逃。过后窦增兵前来报复,时正值秋收季节,当地百姓都不敢下地收秋。后经人出面说和,各村民团交出所有枪支,并送了礼,窦才罢兵而去。此后窦对境内的骚扰从未终止,致使百姓日夜不宁。据传,窦氏哥俩儿系外地人,原在境内李庄子卖短为生,后起兵为匪。窦在天津沦陷后,于南乡众匪首中坐了头把交椅,一时成为津南的“东霸天”,后充当了日本侵略者的走狗。
  同年,闹大水后,大孙庄的土匪万连玉率队乘船到青凝侯,由于匪徒的船只用布蒙着,村民不知底细,到了村边匪徒们亮出了武器。民团抵挡了一阵子,匪徒打进村,将各户的麦子抢走了大部分,装满了两大对槽。匪徒在村中还打死了刘茂安、刘德明、刘广友的妹妹、孙文仲、张恩珍的父亲等5人,打伤致残的有孙茂合夫妻、王士元等6人。张恩珍的父亲被土匪打死后,13岁的张恩珍找了块破席头,将父亲的尸体裹了,放在村东三官庙台上的水坑里。第二天起了大风,尸体被大水飘走,尸骨无存。二、自卫团1938年至1945年,民团改为自卫团。本乡和邻乡共有3个自卫团分队。第一分队是峰山庙乡,第二分队是蔡台子乡,第三分队是广发窑地。其性质、任务是充当日军走狗,进行反共反人民活动,在卫南建立日本的“模范治安区”。第一分队长是汉奸侯长德,率众13人,持长短枪19支,其活动范围在大任庄以北、以西及津盐公路一带村庄。
  三、还乡团
  1946年3月初,峰山庙乡14村(即现在本镇津淄公路东14村)的反动地主、伪政权上层人物及奸特分子,背着津南县八区政权,在灰堆成立了自卫团。利用从百姓中搜刮的民脂民膏,购置了步枪、自动步枪、机关枪、手枪等70余支,六○炮1门,聚众120余人。同年3月底,奉天津县令将乡、村自卫团编为“义勇壮丁队”。后大芦北口、大寺一带的“义勇壮丁队”被津南支队击溃。1946年5月,流亡在津的反动地主和兵痞,二次组织“义勇壮丁第二大队”,亦称还乡团,以后改称常备队和游击队。由伪副乡长沈治丰任大队长,下设中队和分队。专门从事反共反人民的武装还乡活动。
  与此同时,各村相继成立了联防自卫队,大村自建,小村联建。村民按18~40岁入册,每日轮流持枪守夜,发现情况,击鼓为号。由于建队时一般是中等户出钱,穷户出人,所以当地百姓有“收了粮食归保长,养活了儿子归老蒋”之说。
  四、保安队
  1948年5月,常备队(亦称游击队)改编为河北省保安十四团三营十二连。团部设在国民党天津县驻地咸水沽,连下设3个排,一排驻地咸水沽,二排驻地贾庄子,三排驻地大芦北口,全连人数136名。主要装备有机枪3挺,步枪96支。该连经常四处窜扰,劫掠运往解放区的物资。搜捕区村、干部,抢夺民财,直到1949年才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打垮。
  五、其他匪军
  大孙庄土匪万连玉部、静海县土匪赵德谦部、蔡台19村还乡团郭七部和静海县国民党警备队李景文部常到境内为患,尤以万连玉为患最甚。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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