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大寺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620020230006790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消防 |
分类号: | D631.13 |
页数: | 1 |
页码: | 318 |
摘要: | 文章介绍了了解放前境内没有消防组织和设施,火灾发生时人们自发扑救的情况。1953年开始,消防工作由村公安员负责,组织当地群众扑救火情。1958年后,通过广播和电话召集群众和消防总队进行扑救。1964年开始,为便于救火,设置了稻、麦场和水缸等消防设施。1989年,大任庄中津制药厂组建了第一个消防队,配备了专用消防车和消防员。乡政府开始将安全防火列入考核指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1990年以来,乡工业公司安技科每月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开展自查、联查、抽查活动,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
关键词: | 消防组织 安全防火 大寺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