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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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寺镇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7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治安
分类号: D631.13
页数: 3
页码: 315-317
摘要: 文章介绍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击刑事犯罪案件、治安保卫、治安巡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重点介绍了1983年至1995年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工作和成就。
关键词: 组织机构 治安管理 大寺镇

内容

一、镇压反革命
  1945年10月20日,中共二区政府在北里八口村召开公审大会,将效忠日本侵略者、国民党反共势力走狗、强奸妇女、霸占农民土地、贪污粮款的汉奸范家福就地枪决。
  1950年10月始,开展全国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境内抓捕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7人。是年建立防奸组织,取缔反动会道门,并动员受害群众揭发反革命分子及道徒、道首的罪行。先后多次统一行动,共抓获51人,对罪行较轻的进行了整训、教育和改造。
  1951年3月3日和4月20日,遵照县委规定的统一时间,于夜晚进行了第二次镇压反革命大抓捕。在镇反运动中,境内共清理暗藏在党内搞破坏活动的伪党团特务93人,其中逮捕2人,镇压91人。
  1954年12月,境内开展了镇反土改补课运动,对隐藏很深的反革命分子进行了法办和管制。
  1955年至1958年,境内在肃反和反右运动中对拒绝改造、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分子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分别给予适当的处理,其中被管制15人,监督改造215人。
  二、打击刑事犯罪
  1951年12月至1952年7月,境内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对37名有问题的干部进行了处理。
  1953年,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共处理45人。
  1956年,重点打击渎职、妨害社会管理程序、妨害婚姻家庭等刑事犯罪案3件,惩处强奸伤害、盗窃等刑事案6件。
  1971年,城市知识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某些罪犯采取卑鄙手段拉拢腐蚀女知青,以达到其强奸的目的。是年对5名罪犯进行了巡回批斗。1972年,对赌博、偷盗、流氓、诈骗、投机倒把、打架斗殴等25人,通过办学习班进行了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是年3月,在王村、贾庄子、南里八口、芦北口查处流氓、企图强奸、夜间追赶拉练女学生和威吓妇女等刑事犯罪案5件。
  1972年9月,集中力量查处个别干部利用职权,以关心、许愿和哄吓等手段,奸污下乡女知识青年刑事案3件。
  1983年,重点查处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案件,共处理95人,其中判刑12人、拘留72人、警告和罚款11人。在被处理的95人中,青少年有60人,占63.2%。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降低青少年犯罪案,是年建立了由民警、村治保主任、家长及单位领导组成的四结合教育组织,开展了以挽救失足青少年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收获很大。至年底,青少年发案率比上半年下降了10%。
  1991年至1995年,境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超前防范为重点,抓好对青少年及两劳一教释放人员的教育,成绩显著,刑事案件逐年下降。1995年较1991年发案率下降了90%。
  三、治安管理
  1、治安保卫
  1949年8月,境内开展了“清剿”治安工作,选择大任庄、大芦北口、大寺等村为重点。
  1951年12月,境内各村普遍建立了农民协会,有农协委员89人,会员3263人,宣传员100人,在维护社会秩序、巩固基层治安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6年6月,遵照《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第四、五条规定,规划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加入高级社。经过群众评议定为正式社员的17户、候补社员122户、劳动管制的23户、行政管制的15户。基本做到了正确处理,调动了积极因素,为基层治安保卫打下了良好基础。是年8月,峰山庙遗址发生闹庙事件,许多“善男信女”来此烧香拜佛。抢喝“圣水”,剥挖树皮、草根,秩序混乱。为阻止事件的蔓延,区、乡、村治安保卫人员和干部联合行动,对群众进行宣传、劝阻。并于1957年4月15日将峰山庙悟开和尚的住房强行拆除,“闹庙”活动逐渐平息。
  1968年8月,境内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八查八挖不断深入,至1969年3月,共举办各种学习班143期,参加人员达4457人,清理出敌我性质问题的37人。
  1995年,基层治安保卫工作做到了超前防范,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系统化轨道。
  2、治安巡逻
  1968年10月,成立大寺公社小分队,共10人,负责境内的治安巡逻任务,对不法分子进行办班教育。至1972年参加学习班的人数达4000多人。
  1990年4月1日,成立大寺乡安全办公室和巡逻队,办公室主任赵承钧,巡逻队队长张凤柱。定期召开治安巡逻会议,健全了制度,进行区域性昼夜巡逻。1991年,巡逻队协助综合治理办公室抓好治安管理,在各村、厂层层建立社会治安责任区,进一步落实了防范措施,加强了治安工作。
  1994年,重新组建乡治安联防队,并在各村建立巡逻队,增设了治安片长、信息员等若干人。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91年开始,由乡安全办公室牵头,对各单位以百分赛的形式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包合同书,制定了《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细胞”工程达标考核标准》。同时,由政法委编写、印发有关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反复宣传。每年年终评选一次区、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994年3月,成立大寺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99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形成了网络化管理,做到有组织、有队伍,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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