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优生优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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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寺镇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60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优生优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103-104
摘要: 本节记述了西青区大寺镇1953年至1995年优生优育的情况。
关键词: 大寺镇 计划生育

内容

1953年开始,贯彻《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
  1955年3月,婚姻登记落实到乡,由民政部门负责对适龄青年进行优生知识教育。
  1965年3月,境内普遍开展了计划生育科学知识教育。
  1975年,各大队幼儿园陆续恢复,并开设音乐、舞蹈、识字课及做游戏活动。
  1979年,对独生子女发放保健补贴。
  1988年9月,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芦北口、青凝侯、大任庄3村搞“五期教育试点”(即:青春期、新婚期、围产期、育儿期、更年期)。年末,在各村建立了“五期教育”领导小组,安排了教员,配备了教室。翌年1月,乡计生办以点带面,推广了试点村的经验,“五期教育”活动迅速在全乡展开。是年,参加“五期教育”的人数达2019人,占应受教育人数的80.7%。
  1990年,在专职干部中开展了做育龄妇女贴心人活动,向育龄群众传授优生优育知识,为育龄妇女排忧解难,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
  1991年1月,乡投资3万元,购置了桌椅及录放设备,安排了专职教师,对申请结婚的青年进行婚前教育。9月26日,大寺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学校正式成立,并举行了首批学员开学典礼。是年起实行婚前健康检查制度。
  1995年,全镇优生优育教育已形成网络化、系统化、制度化。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遵循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把降低人口数量与提高人口素质结合起来,使党的计划生育政策越来越为广大群众所接受。达到了从根本上破除旧的传统观念、降低人口增长的目的。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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