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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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寺镇志》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60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政策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96-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西青区大寺镇解放前后计划生育的政策情况。
关键词: 大寺镇 计划生育 政策

内容

解放前,生育无节制。
  解放后至50年代中期,鼓励生育。
  1957年开始,提倡计划生育。
  1963年至1965年,首先在党员、干部中推行计划生育,并动员多子女户采取避孕措施,节制生育。
  1972年9月始,控制4胎,但对“三女户”可照顾再生1胎。
  1973年1月始,推行“晚、稀、少”的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两个孩子,间隔3~5年,控制第3胎。
  1979年9月始,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2胎,杜绝多胎。
  1980年始,对生育第2胎实行逐级审查,区计生委批准的办法。
  1991年开始,实行1胎审批制度至今。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大寺镇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文介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的情况,包含了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建置、户籍人口、农业、养殖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信息,以及各篇章所包含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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