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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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青文史第八册》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6165
颗粒名称: 以史为鉴
分类号: K292.13
页数: 2
页码: 201-202
摘要: 本文讲述了作者许伯年参加三反运动的经历,揭发了刘青山、张子善在河工供应站进行非法赚钱的罪行。在三反运动中,作者发现刘青山、张子善要求提高河工所需物资价格,以次充好、低价高卖等非法行为,导致许多治河民工因病残而死亡。作者还发现河工供应站的帐目被烧毁,无有根据揭发。最终,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
关键词: 西青区 文史

内容

参加三反运动的回忆
  许伯年
  1951年底在全国各机关、学校、工厂、商贸等企事业部门单位大张旗鼓、雷励风行的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刘青山、张子善的贪污罪行问题,已在杨柳青驻地的天津地委、天津专署以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轰轰烈烈地讨论、进一步进行揭发、批判。我那时在天津专区供销合作总社工作。1950年春去专区供销社组织的潮白河河工供应站总站任会计。一
  潮白河河工供应是刘张罪行的重点,在1951年12月底至52年2月初,我参加了专区社的三反运动。由地委委员、专区社主任赵士珍同志亲自掌握(赵士珍原是永清县县委书记,新提升到专区社当主任的),在河北省工作组的指导下进行的。当时我在河工会计组参加运动,经讨论揭发:
  一、非法的赚钱
  刘青山、张子善要求河工供应站趁搞河工的机会赚30亿元(人民币旧币),张子善亲自主持会议,要提高供应河工所需物资的价格、包括供应河工搭棚用的苇席、竹片、竹槁和铁锹、柳竿、麻绳等用品。对民工食用的粮食、棉籽油、咸菜、调料等都高于市价。在他的错误指导下,供应站以次粮充好粮,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虾酱、螃蟹酱有的掺高粮糠、麸子等。由于河工吃的粮次,副食质量差,挖河劳功强度大,人工挑、二人抬、拾出的体力劳动过重,加上天气骤寒骤热不正常,饮料条件史差,多数人是喝坑里的水,因此造成病残死忘的多达十数人。这些行为引起治河民工的强烈不满,纷纷议论:“他们发财,我们吃苦。”
  河工供应站的物资是专区社业务科人员承办采购的,绝大部分来自私商,当时天津的五个斗店(类似粮食批发成交市场,是私商干的),进货数千万斤,并由私商加工成面粉和高粱米。虾酱、螃蟹酱是由汉沽、塘沽私商手里进货,粮食质次显然是由私商做了手脚。罪行被揭发后,粮食股长王义良自知罪重不能饶恕,因而自杀身死,业务科副科长尚玉被逮捕法办,经营股氏王绍周等受到撤职处分。
  二、河工的帐目
  当时河工供应总站在工地,下辖于家岭、黄庄洼和乐善庄三个分站,供应三十五万多人生产和生活资料,会计有十五人,没立帐目不少,当我们去要帐本好作揭发的根据,不料想帐目全被,烧掉,只剩下无关紧要的小伙食帐了,我们询求原因,专社赵士珍主任告诉我们,在张子善指导下烧的,原来张子善在别处曾亲自烧毁单据378张,并说:上级有个文件要求,抗美援朝战争已起,美国飞机轰炸了东北各城市,机关准备转移农村,不必要的文件要进行销毁,在此藉口下烧的帐目,我们无有根据揭发,只能凭脑子回忆,以后忆起张子善打发秘书来河工总站,提走了二十亿元(人民币旧币),作为民工遣散费,实际上民工没见着,都是背着铺盖空手走的。
  刘青山、张子善于1952年2月10日在保定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得到了重惩的下场。

知识出处

西青文史第八册

《西青文史第八册》

本书设史海钩沉、红旗招展、峥嵘岁月、武林轶事、乡土百说、人物述林、故里采风、以史为鉴、文物古迹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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