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组织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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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青区年鉴1999》 图书
唯一号: 02062002023000217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组织实施
分类号: D412.1
页数: 1
页码: 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村委会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学习并深入宣传本章程,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工作不得违反章程规定,超出范围的应向上请示。村委会应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规章制度,依法制定惩治措施。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关键词: 西青区 自治章程 组织实施

内容

第一百二十四条 村委会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认真组织村民学习本章程,并采取多种形式深人开展宣传教育,使干部和村民真正掌握章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
  第一百二十五条 区、乡(镇)、村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努力完成本章程规定的工作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定期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村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不得违反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工作中如遇超出本章程的情况,应向上逐级请示。
  第一百二十七条 各村委会应依据本章程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向村民公布。对村民或集体组织违反本章程的处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凡法律法规未涉及的应处罚行为,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制定惩治措施。

知识出处

西青区年鉴1999

《西青区年鉴1999》

本年鉴记述了1998年度天津西青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的基本状况。设有区情要览、大事纪要、特载、专文、政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权、政法、军事、农业、乡镇企业、商业、综合经济管理、金融、城乡建设管理、水利电力、交通邮电等22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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