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志愿兵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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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志愿兵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页码: 772
摘要: 本节内容记述路南武清县大队、武宝宁联合县武工队、香武宝联合县武清武工队陆续进入武清县境开展工作,旨在壮大冀中、冀东八路军,扩大武工队,并开辟根据地、扩大解放区。在扩军过程中,县委要求各村党支部积极行动,在宣传形式上进行多样化,动员群众参军,并依靠积极分子、干部的带头参军,并做好优属工作。
关键词: 武清县 兵制 志愿兵制

内容

1941年后,路南武清县大队、武宝宁联合县武工队、香武宝联合县武清武工队陆续进入武清县境开展工作。为壮大冀中、冀东八路军,扩大武工队,在开辟根据地,扩大解放区的同时,普遍实行了政治动员自愿从军的志愿兵制,即扩军运动。
  1945年4月和1946年3月,路南武清县政府、路北武清县政府相继成立,扩军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布署,统一进行。一般做法是:县政府依冀东、冀中区的扩军指令,统一组织实施,区、村具体落实。各级政府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干部认识,启发群众觉悟,充分发挥各种团体,尤其是村武委会、抗联会、贫协会、妇救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抓好先进典型,促进全局工作,以党员干部的模范行动吸引青壮年踊跃参军。1947年路北武清县扩军,仅10天左右时间就有992人报名参军,超过上级下达任务数近1倍。出现许多父送子,妻送郎,村干部率先报名,青壮年争先参军的场面。
  解放初,仍实行志愿兵役制。武清于1951和1953年,两次进行扩军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扩军任务。县委要求:各村党支部积极行动,利用黑板报、广播台、幻灯、街头短剧、大鼓、快板、诗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结合当时时事,开展回忆,控诉日、美在华罪行和国民党的残酷暴行,激发群众参军热情;贯彻群众路线,依靠积极分子,吸收各阶层人士,开好各种形式的讨论会,造成群众性的参军运动;动员优秀的符合参军条件的县、区、村干部带头参军;做好优属工作。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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