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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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7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1年建立了县人民检察署,没有分设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只设秘书1人。1955年10月改为县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副检察长各1人,机构设置有刑事检察、自侦、一般监督组和秘书室。1968年1月9日,公检法机关实行军管,1970年3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1978年12月重建武清县人民检察院,1990年底,全院共有干警107人。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法 检察 机构设置

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1951年12月,建立县人民检察署,没有分设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只设秘书1人。1952年设第一、二副检察长。
  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10月改为县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副检察长各1人,机构设置有刑事检察、自侦、一般监督组和秘书室。
  1958年10月,安次、武清两县合并,称武清县人民检察院。是年底,公检法三机关合并,成立政法公安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政法公安部下设检察处,1名副部长兼处长,处设检察科。1959年6月,县政法公安部分开,恢复了武清县人民检察院建制,设检察长1人,1961年6月,安次、武清两县复原建制,增设1名副检察长。
  1968年1月9日,公检法机关实行军管,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清县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领导小组。1970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小组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是年秋,县人民检察院被撤销。
  1978年12月重建武清县人民检察院,1979年1月1日开始办公。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机构设有刑事检察组,负责批捕、起诉,自侦组负责法纪、经济案件,办公室兼管信访、政工。是年12月批捕、起诉两科分立,增设法纪检察科、经济检察科。1980年建立武清县人民检察委员会,由5人组成。1982年11月增设监所检察科,是年底将原法纪、经济两科合并为经济检察科,增设信访组(隶属办公室)。1983年增设信访、政工科。1984年检察委员会由5人增至7人。1985年7月再建法纪科。是年11月在王庆坨、河西务、城关、崔黄口、大良新设5个驻乡检察组进行试点工作。至此,检察院有办公室、批捕、起诉、信访、监所检察、经济、政工、法纪7科1室。1987年1月,信访科改为控告申诉检察科。1990年底,全院共有干警107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检察员31人,助理检察员38人,书记员26人,法警6人,巡视员1人。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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