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武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520020230000727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平反冤假错案 |
分类号: | D69 |
页数: | 1 |
页码: | 731 |
摘要: | 本节内容主要讲述了中央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受审查的干部、职工进行复查的情况。复查后全错全纠的有1349人,部分错部分纠的706人,基本不错的49人。其中给开除公职处分的581人,落实政策后有558人恢复了公职,追补工资170多万元。给“文化大革命”中56名非正常死亡职工、干部平反昭雪,受株连的84户、207人恢复城镇居民户口。对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受审查的20320人(其中党员4133人,干部4388人,群众11799人)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全错全纠的13959人,部分错部分纠的5226人,基本不错的1135人。清退了历次运动中遗留的财物,包括金银首饰折款、房屋等。这些措施有助于平反冤假错案,恢复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
关键词: | 武清县 政治 冤假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