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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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第一阶段
分类号: D69
页数: 2
页码: 729-730
摘要: 本节内容描述了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武清县的历史事件。在第一阶段(1966年至1967年),武清县开展了破旧立新的活动,破坏了古玩、字画和工艺品等“四旧”,批判揪斗了大量干部,冲击了县级机关。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治 文化大革命

内容

一、破旧立新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六通知》,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境内各乡镇普遍开展了破“四旧”立“四新”活动。8月14日,天津地区在武清县召开全区教师、学生代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讨论教育系统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河北杨村中学(今杨村一中)、杨村师范学校和杨村实验学校的部分师生共700多人,认为这次会议是“反革命黑会”,要求主持会议的地委领导作检查,让参加会议的人员肃流毒,部分师生并去北京“告状”。12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草案)》,县委进行了传达。县委机关干部和各单位的部分干部、职工给主要领导贴大字报,“文化大革命”在全县各系统、各单位全面开展起来。工厂、农村、机关、学校的正常秩序被打乱,规章制度被取消,停工停产、停课闹“革命”。大批古玩、字画和工艺品被作为“四旧”遭破坏,大批干部被批判揪斗,文教系统教职工近半数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学生走上社会,开始“大串联”。
  二、“造反”夺权
  1967年2月,县成立了以武装部政委刘濯卿为组长的“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和各项工作。3月各单位相继成立“造反”组织,多数单位的“造反派”夺了本单位的党政领导权。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及各级领导干部被迫“靠边站”。4月以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机关的“红色造反队”为核心,成立了武清县造反大联合筹备小组,简称“大联筹”。28日“大联筹”冲击武装部,揪斗刘濯卿。5月根据毛泽东主席人民解放军支左、支工、支农和军管、军训的“三支两军”指示,陆军和空军奉命进驻武清搞“三支两军”,成立了“支左”联络站。6月以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机关的“劲松战斗队”为核心,成立了革命大联合总部,简称“革联”,全县形成互相对立的两大派组织。是月“大联筹”派、武清农场“造反派第一总部”和“革联派”、杨村实验学校“星火战斗队”、杨村师范学校“燎原战斗队”双方手持砖石、棍棒,在杨师学校院内发生武斗,部分人受轻伤。7月“革联派”宣布已故县委书记冯志平的“十条罪状”,定为“三反”分子,到烈士凌园捣毁了冯志平坟墓,砸碎了墓碑。杨村中学“红旗兵团”的几十名学生,到县招待所打碎门窗玻璃,将天津地委书记牛勇及专员黄忠、副专员肖光揪到杨中批斗,关押五、六天。8月某日晚,“革联派”在河西务礼堂召开批斗县委书记胡敬、县长崔万大会。会后,几个“造反派”头头扣留崔万,并将其打伤。12月27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各局、各公社相继建立了革命委员会。“造反派”继续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批斗。12月底,县长崔万无法忍受“造反派”的残酷迫害离家出走。后被县革命委员会通告追回,监管起来,失去人身自由。翌年4月20日不幸辞世。
  三、“一批三查”
  1968年3月,县成立了清理指挥部,全县开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查叛徒、特务、走资派的“一批三查”运动。3至11月,县革命委员会在八孔闸举办中层干部“学习班”,先后集中审查县级领导、中层和一般干部200多人。采用“熬鹰”、“燕飞”、“秋千”、“踢皮球”等几十种刑罚,进行逼、供、信。15人被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2人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21人程度不同致残。工交系统于4至8月举办“学习班”,对17名所谓敌我矛盾的人进行审查。3人被定为“历史反革命分子”,3人被定为“叛徒”,1人被定为“特务”,1人被迫害致死。财贸系统于3至9月举办“学习班”,101名干部、职工受到各种刑罚和诬陷,其中5人被迫害致死,5人致残。农林水利系统于5至10月举办“学习班”,对40名干部群众刑讯逼供,1人被迫害致死,7人致残。在3至10月举办的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机关大联合“学习班”中,40余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交待问题,2人自杀。10月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在大黄堡办“五·七”干校,至1972年10月,500多名干部进干校学习改造。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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