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三大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15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三大改造
分类号: D69
页数: 2
页码: 726-727
摘要: 本节内容记述武清县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三大改造情况,其中包括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治 三大改造

内容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根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要求,大顿邱初级社,1956年1月17日率先转为高级农业社,有294户,1283人,土地5720亩。全县很快掀起高潮。2月底,有91675户加入高级农业社,占总农户的86%。
  二、对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工业:1956年榨油、酿造、砖瓦3个行业全部实现了公私合营。
  2.手工业:1955年初至翌年初,分别组织37个生产合作社,加入生产合作社的共5742人,占总人数的99.9%。建立14个半机械化的合作社铁工厂,每区建立了3至5个农具修配组。
  3.运输:县车马队有525辆胶皮轮大车,于1956年全部组织起来,1959年转为集体所有制运输社。
  三、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至3月,先后将棉布、煤炭、白铁、肉类、糕点5个行业42户和国药、百货、杂货、文具店分别实行合营,4至6月烟、酒、糖业与干、鲜果品业实行联营,至9月份将干鲜、醋酱、棺材铺等67户实行了公私合营。是年底再将饮食服务业实行了公私合营或合作,商业系统合作组织达85%,1957年达100%,计707户,从业人员817人。是年将有劳资关系的坐商摊店变为合作商店的代销店,计2752户,从业人员2682人,占坐商总数的95%;将行商612人变为合作社代购、代销员或活动代购、代销员。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阅读

相关地名

武清县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