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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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70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分类号: D69
页数: 4
页码: 724-727
摘要: 本章内容主要介绍了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的一系列重要事件和运动。其中包括:抗美援朝运动,人民的抵抗美国帝国主义侵略朝鲜的行动;贯彻《婚姻法》,推动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建立新型家庭关系;三反五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并在工商企业中反行贿、反偷税等;镇压反革命,对反革命分子进行打击和处理;统购统销,实行对粮食的统一购买和销售政策;互助合作,推动农业生产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三大改造,包括对农业、工业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内部肃反运动,清查各类反革命分子。
关键词: 武清县 政治 社会主义

内容

第一节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战争爆发。全县人民参加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开展增产竞赛、订立爱国公约、和平。名、拥军优属、节约捐献等活动,并将大批慰问品、慰问信送往前线;2000多人参军参战,100名武清子弟在朝鲜战场牺牲。
  1951年3月14日,根据世界和平理事会的决议,全县人民纷纷游行示威,声援朝鲜,声讨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的罪行。“五一”国际劳动节,有30万人示威游行。截止到翌年5月全县机关、部队、学校、企业共捐款20.1亿元(与现行币值比为10000∶1)。
  第二节 贯彻《婚姻法》
  1950年5月,中央新《婚姻法》颁发后,县建立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普遍训练县区干部,组织学习新《婚姻法》,在群众中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翌年秋,县妇联举办村妇联会干部训练班,中心内容:学习《婚姻法》,划清封建婚姻制度和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界限,取消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婚姻制度,改善夫妻、婆媳关系,改变旧日风俗,树立新风尚、新道德,建立以民主、和睦、团结、生产为主要目的的新型家庭关系。
  县人民法院及时处理婚姻案件,1950年5月1日至1952年11月30日,共处理有关婚姻案件2084件,推动了新《婚姻法》的贯彻执行。
  第三节 三反五反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自1951年12月开始至翌年7月16日结束。共查出贪污分子328名,其中10万元以上243人,百万元以上的73人,千万元以上的12人。共查获贪污款461733510元(与现行币值比为10000∶1)。
  在开展“三反”运动的同时,还在工商企业中进行反行贿、反偷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1952年1月始至9月结束。
  第四节 镇压反革命
  1951年3月,开始贯彻中央镇压反革命的指示,抓捕首恶反革命犯854人,分别在杨村、王庆坨、河西务等7处召开公判大会,处决反革命分子58人。
  在镇反运动中,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逮捕处理反革命犯1360人,管制反革命分子1925人,经过管制放弃反动立场给予出路的1589人,对拒绝改造坚持反动立场的122人进行严惩,杀掉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225人。破获敌特隐蔽组织12起,并取缔反动会道门,严惩了反动道首。
  1955年1月中旬至12月,再次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第五节 统购统销
  1953年11月中旬开始实行统购统销。召开了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传达粮食政策。并组织22107人的宣传队伍,向全县人民宣传。人民群众积极把余粮卖给国家,涌现出一大批售粮模范。
  第六节 互助合作
  1950年贯彻执行“组织起来”的方针,坚持“自愿互助、积极稳步前进”的原则。全县建立了短期(季节性)和长期(常年性)两种农业互助组。其规模少则三、五户,多则十来户,实行互相帮工换工。1952年5月,全县长、短互助组有8837个,占总农户的50%。1952年春,有重点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5月建立了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入社参加分红。1955年冬掀起高潮,至年底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1928个,入社农户占总户数的70%。1956年春,逐步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
  第七节 三大改造
  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根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要求,大顿邱初级社,1956年1月17日率先转为高级农业社,有294户,1283人,土地5720亩。全县很快掀起高潮。2月底,有91675户加入高级农业社,占总农户的86%。
  二、对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工业:1956年榨油、酿造、砖瓦3个行业全部实现了公私合营。
  2.手工业:1955年初至翌年初,分别组织37个生产合作社,加入生产合作社的共5742人,占总人数的99.9%。建立14个半机械化的合作社铁工厂,每区建立了3至5个农具修配组。
  3.运输:县车马队有525辆胶皮轮大车,于1956年全部组织起来,1959年转为集体所有制运输社。
  三、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至3月,先后将棉布、煤炭、白铁、肉类、糕点5个行业42户和国药、百货、杂货、文具店分别实行合营,4至6月烟、酒、糖业与干、鲜果品业实行联营,至9月份将干鲜、醋酱、棺材铺等67户实行了公私合营。是年底再将饮食服务业实行了公私合营或合作,商业系统合作组织达85%,1957年达100%,计707户,从业人员817人。是年将有劳资关系的坐商摊店变为合作商店的代销店,计2752户,从业人员2682人,占坐商总数的95%;将行商612人变为合作社代购、代销员或活动代购、代销员。
  第八节 内部肃反
  1955年7月,开始内部肃反运动,到1959年4月底结束。肃反运动分5批进行,共清查出各种反、坏分子286人。其中特务分子66人,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7人,国民党军、政、警、宪反革命分子63人,土匪14人,汉奸14人,反革命分子30人,反动道首13人,其他反革命分子兼“右派分子”31人,刑事犯罪分子38人。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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