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武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520020230000702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监察 |
分类号: | D035.4 |
页数: | 1 |
页码: | 718-71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解放前,民主政府的监察工作随政治运动和组织部门管理。1951年县人民政府建立人民监察委员会。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督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是否履行职责,纠举违法和失职的机关和人员。1952至1953年,围绕党和政府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以及巩固“三反”运动成果,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1953年共受理以贪污和违法乱纪为主的人民来信来访381件,办结355件。从1950至1954年的5年中,共受理监察案件965件,办结943件。其中违法乱纪442件,贪污腐化360件,玩忽职守141件。1955年撤销人民监察委员会。是年10月,天津专署监察委员会派驻武清监察组,后于1956年11月15日改为监察室,监察工作由专署直辖。 |
关键词: | 武清县 监察 监督 |